主體基本信息
一、執法主體名稱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十三團幸福鎮人民政府
二、具體職責
鄉鎮授權第1項:民兵工作任務的組織和監督;鄉鎮授權第2項:宗教事務管理,臨時宗教活動地點監管,大型宗教活動安全管理;鄉鎮授權第3項:對在電力設施保護區內修建的危及電力設施安全的建筑物、構筑物或者種植植物、堆放物品的強制拆除、砍伐或者清除;鄉鎮授權第4項: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批準;鄉鎮授權第5項: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法律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處罰;鄉鎮授權第7項:消防安全監督檢查;鄉鎮授權第8項:社區戒毒管理;鄉鎮授權第9項:對村連(居)民選舉權、被選舉權和破壞村連(居)民委員會選舉的行為和換屆后村連(居)民委員會工作移交的檢查監督;鄉鎮授權第10項:連(居)務公開的組織監督檢查;鄉鎮授權第11項:高齡補貼的審核;鄉鎮授權第12項:對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申請的初審;鄉鎮授權第13項:特困人員供養機構提供的供養服務不符合要求的處理;鄉鎮授權第14項: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的救助;鄉鎮授權第16項:對申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的初審;鄉鎮授權第17項:對申請臨時救助的審核;鄉鎮授權第18項:孤兒保障對象審核;鄉鎮授權第19項: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查驗核實和終止保障資格審核;鄉鎮授權第20項:居民自治章程、連規民約備案;鄉鎮授權第21項:設置鄉村公益性墓地的審核;鄉鎮授權第22項:對申請社會救助的審核;鄉鎮授權第23項: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的審核;鄉鎮授權第25項:農村居民未經批準或者違反規劃的規定建住宅的處罰;鄉鎮授權第26項:對未依法取得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未按規劃審批程序批準而取得建設用地批準文件占用土地的行政強制;鄉鎮授權第27項:對安置補助費使用情況的監督;鄉鎮授權第28項:對個人之間、個人與單位之間土地、林木、林地和草原所有權和使用權爭議的處理;鄉鎮授權第29項:權限內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編制;鄉鎮授權第30項:組織實施土地(不含農田建設)整理;鄉鎮授權第33項:在村莊、集鎮規劃區內的街道、廣場、市場和車站等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批準;鄉鎮授權第34項:擅自在村、鄉規劃區內的街道、廣場、市場和車站等場所修建臨時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設施的處罰;鄉鎮授權第35項:損壞村莊、集鎮的房屋、公共設施和破壞村容鎮貌、環境衛生的處罰;鄉鎮授權第36項: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作出違法決定的處理;鄉鎮授權第37項:業主委員會成員及業主大會會議記錄、會議決定、議事規則、管理規約備案;鄉鎮授權第38項:對申請廉租住房保障的審核;鄉鎮授權第39項:對已領取租賃住房補貼或者配租廉租住房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信息的核實;鄉鎮授權第40項:對食品攤販經營區域、經營時段的確定鄉鎮授權第41項:在鄉道、村道的出入口設置限高、限寬設施;鄉鎮授權第43項:飲用水水源地保護;鄉鎮授權第45項:農業資金分配、使用過程的監督管理;鄉鎮授權第46項:基本農田保護管理;鄉鎮授權第48項: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及承包合同的管理;鄉鎮授權第50項:動物疫病預防與控制;鄉鎮授權第51項:對畜禽養殖環境污染行為的制止;鄉鎮授權第52項:設立鄉村集體所有制企業的審核;鄉鎮授權第54項: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計劃生育父母光榮證的發放;鄉鎮授權第55項:生育服務證核發;鄉鎮授權第56項:獨生子女保健費的發放;鄉鎮授權第60項:對申請計劃生育獎勵扶助對象的初審;鄉鎮授權第63項:撫恤優待申請的受理;鄉鎮授權第64項:進入光榮院集中供養的初審;鄉鎮授權第65項:農村集體財務審計監督;鄉鎮授權第66項:地質災害險情緊急時避災疏散的強行組織;鄉鎮授權第67項:權限內在緊急防汛期采取防汛抗洪非常緊急措施;鄉鎮授權第68項:汛前安全檢查;鄉鎮授權第69項:對地質災害險情的巡回檢查;鄉鎮授權第70項:對防范本地區發生特大安全事故的行政檢查;鄉鎮授權第71項: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鄉鎮授權第72項:對申請因災損毀居民住房恢復重建補助的審核;鄉鎮授權第73項:對申請自然災害救助的審核;鄉鎮授權第74項:權限內發生自然災害危害或者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的應急處置;縣級授權第3項:對語言文字社會應用的監督檢查;縣級授權第4項:對孤兒基本生活保障金的給付;縣級授權第5項: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金給付;縣級授權第6項: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縣級授權第7項:特困人員認定;縣級授權第8項:困難群眾價格補貼、燃氣補貼、困難群眾慰問金給付;縣級授權第9項:臨時救助對象認定;縣級授權第10項:臨時救助金給付;縣級授權第11項: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認定;縣級授權第12項:最低生活保障金給付;縣級授權第13項:就業困難人員認定;縣級授權第17項:對草原防火安全的檢查;縣級授權第23項:臨時性建筑物搭建、堆放物料、占道施工審批;縣級授權第25項:城市建筑垃圾處置核準;縣級授權第26項:設置大型戶外廣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設施上懸掛、張貼宣傳品審批;縣級授權第27項:物業管理監督檢查;縣級授權第28項:由于工程施工、設備維修等原因確需停止供水的審批;縣級授權第29項:因工程建設需要拆除、改動、遷移供水、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審批;縣級授權第37項:農機作業質量檢查;縣級授權第48項: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金給付;縣級授權第64項:防震減災知識宣傳教育和地震應急工作的監督檢查;縣級授權第65項:地震應急預案備案和管理。
三、內設執法機構及職責分工
1.經濟發展辦公室
2.社會事務辦公室
3.平安法治建設辦公室
4.財政所
5.武裝部
6.便民服務中心
7.農業和林業發展中心
8.城鎮和生態保護中心
四、管轄范圍
依據師市授權和相關法律、法規,在第一師阿拉爾市十三團所屬轄區內,對司法行政系統業務工作涉及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給付、行政獎勵及部分其他行政權力等事項進行管轄。
五、執法區域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十三團所屬轄區
地址:新疆阿拉爾市幸福鎮幸福路南15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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