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師阿拉爾市應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歷次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兵團黨委八屆十次全會精神、師市黨委十二屆十二次全會精神,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統籌發展和安全,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強化黨政領導責任、屬地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落實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要求,著力從源頭上防范重大安全風險,從根本上消除重大事故隱患,堅決遏制較大事故發生,控制和減少一般事故,切實推動師市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的意見》(國辦發〔2024〕54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關于印發〈安全生產年度監督檢查計劃編制辦法〉的通知》(安監總政法〔2017〕150號)、《應急管理部關于加強安全生產執法工作的意見》(應急〔2021〕23號)、《安全生產執法手冊(2025年版)》《應急管理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職管理規定》《關于印發〈兵團應急管理系統安全生產分類分級執法工作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兵應急發〔2021〕14號)等規定,結合師市實際制定本監督檢查計劃。
一、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
指導師市負有安全生產監督職責的部門和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對有關生產經營單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兵團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規定(試行)》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按照“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要求,以重點監管為基礎,創新執法模式,強化精準執法,深化重點行業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嚴厲打擊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督促生產經營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以高質量執法推動提升安全生產水平。
二、執法人員數量及執法工作日測算
目前,師市應急管理局在冊人員9人(局正職領導1人,分管領導2人,應急科4人,安監科2人),按照“設區的市級安全監管部門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70%”的要求,核定納入計算執法人員7人;師市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在冊人員30人(其中:被抽調2人,掛職2人,參加訪惠聚1人,不納入計劃),按照“專門執法機構不得低于在冊人數的90%”的要求,核定納入計算執法人員23人。據此,核定納入2026年度執法工作日計算的執法人員共30人。
2025年度,師市應急管理局對轄區內257家企業開展安全生產監督檢查376家次,累計執行1364執法工作日,全年的安全檢查任務均按照計劃完成,無重大調整。
三、重點檢查安排
按照“重點檢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60%”的要求,對照重點檢查單位條件范圍,梳理確定涉及重點監管危險化學品、重點監管危險化工工藝和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的生產經營單位,煙花爆竹批發單位,粉塵涉爆企業,近三年發生過造成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生產經營單位,納入安全生產失信行為聯合懲戒對象的生產經營單位,檢查發現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生產經營單位,試生產或者復工復產的生產經營單位,以及其他應當納入重點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等共137家(詳見附件3),計劃全年執法工作日為964天,占比為70.7%。
四、一般檢查安排
為避免出現重復檢查或檢查缺位,對照重點檢查單位以外的生產經營單位名單、下級安全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名單以及其他應當納入一般檢查安排的生產經營單位名單,隨機抽取確定2026年一般檢查單位140家(詳見附件4),計劃全年執法工作日為399天,占比為29.3%。
五、雙隨機檢查
一般檢查采用“雙隨機”抽查方式,統一使用兵團“雙隨機、一公開”聯合監管系統平臺隨機選取被檢查單位、隨機確定監督檢查人員,抽查內容從“雙隨機”檢查內容清單中選取。因監督檢查人員數量、專業等限制難以實施“雙隨機”抽查的,應當隨機選取被檢查單位;重點檢查應結合實際情況隨機確定監督檢查人員。監督檢查結束后,應按照規定在局門戶網站公開檢查對象的名稱、注冊地址、檢查時間、內容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處置措施等相關信息,接受社會監督;對發現的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啟動行政處罰程序,并在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日7個工作日內在局門戶網站公開相關信息。
六、工作日測算說明(具體測算說明見附件2)
(一)總法定工作日的測算:2026年度法定工作日為240天,核定納入計算執法人員共30人,2026年全局總法定工作日為:240×30﹦7200天。(說明:全年365日,全年雙休日84日,全年法定假日41日,包括元旦3日,春節9日,肉孜節3日,清明節3日,勞動節5日,古爾邦節5日,端午節3日,中秋節3日,國慶節7日)
(二)其他執法工作日的測算:按要求測算開展安全生產綜合監管、實施行政許可、組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調查核實安全生產投訴舉報等10項工作所占用的工作日2487天。
(三)非執法工作日的測算:按要求測算組織參加各類學習、培訓、考核、會議、黨群活動、減災救災、應急演練,值班及休假等所需工作日3350天。
(四)監督檢查工作日的測算:在全年總法定工作日7200天的基礎上,減去其他執法工作日2487天和非執法工作日3350天,確定2026年監督檢查工作日為1363天。
七、檢查的重點事項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對職責范圍內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履行監管執法職責和其他行業領域的綜合監管職責。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依法通過有關安全生產行政審批的情況;
(二)有關人員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考核情況;
(三)建立和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
(四)按照國家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安排用于勞動防護用品配備、安全生產責任保險投保、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經費,以及其他安全生產投入的情況;
(五)依法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情況;
(六)危險物品的生產、儲存單位配備或者聘用注冊安全工程師從事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情況;
(七)從業人員、被派遣勞動者和實習學生受到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及其教育培訓檔案的情況;
(八)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以及按規定辦理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的情況;
(九)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和有關設施、設備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情況;
(十)對安全設備的維護、保養、定期檢測的情況;
(十一)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定期檢測、評估、監控和應急預案制定的情況以及重大危險源包保責任制落實情況;
(十二)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的情況;
(十三)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的情況;
(十四)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情況;
(十五)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或者出租情況。對承包單位、承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的協調、管理、安全檢查,以及督促整改安全問題的情況;
(十六)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落實情況。建立風險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責任,落實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公示通報制度;
(十七)制定、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以及有關應急預案備案的情況;
(十八)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單位建立應急救援組織或者兼職救援隊伍、簽訂應急救援協議,以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的配備、維護、保養的情況;
(十九)按照規定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的情況;
(二十)有限空間辨識、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訓、作業審批、防護用品配備、應急救援裝備、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置等方面落實情況。
(二十一)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開展情況,重大事故隱患自查、整改、清零的情況。
(二十二)粉塵涉爆企業安全管理制度,粉塵防爆專項安全生產教育,勞動防護用品配備,粉塵云、點燃源等粉塵爆炸危險因素辨識防范,安全風險辨識評估等方面落實情況。
(二十三)企業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和檢查情況。
(二十四)依法應當監督檢查的其他情況。
八、組織實施
(一)制定現場檢查方案。在進行監督檢查前,應當依照監督檢查計劃的要求,綜合分析被檢查對象生產經營性質、重點環節、重點場所、重點部位等因素,有針對性地制定《現場(非現場)檢查方案》《行政檢查通知書》。《現場(非現場)檢查方案》應包括被檢查對象名稱、地址、聯系人、檢查時間、行政執法人員、檢查內容、檢查方式等事項;《行政檢查通知書》應載明檢查事項清單、相關權利義務,并在進入企業前按規定時限送達,同時告知舉報渠道和聯系方式,保障被檢查單位知情權和監督權。
(二)實施現場監督檢查。按照法定程序和權限,對照《現場(非現場)檢查方案》和事前制定的檢查表實施監督檢查。要利用現場執法記錄儀、執法終端等設備,全程使用“互聯網+執法”信息系統開展現場檢查,實現全過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
(三)采取現場處置措施。對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方面的問題和隱患,應當依法采取責令立即排除、暫時停產停業、停止建設、停止施工或者使用等現場處理措施或行政強制措施,并根據法定程序制作并送達相應法律文書。
(四)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定時跟蹤隱患整改情況,督促企業對重大事故隱患做到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期限和應急預案“五落實”,確保隱患問題整治到位,防止違法行為“死灰復燃”。
(五)加強執法統計和數據分析。定期匯總梳理執法進度、違法違規行為類別、隱患種類、違法企業數量等基礎數據,為分析研判安全生產形勢提供數據支持。
(六)完善現場檢查檔案。現場檢查結束后,應及時完善現場檢查資料,并按照一企一檔要求建立監督檢查檔案。檔案應包括:現場檢查方案、現場檢查記錄、現場處理、行政強制、整改復查等相關法律文書、現場檢查照片和視聽相關材料。
(七)強化執法溝通協調。由應急管理綜合行政執法支隊負責對執法情況進行統計,同時協調其他內設機構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避免在時間、程序、內容等方面對企業重復檢查或漏查,確保檢查計劃順利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需對年度計劃進行重大調整的,應在作出決定之日起30日內重新履行報批和備案手續;進行部分調整或變更的,應當及時制作有關文件,并存檔備查。
九、工作要求
(一)堅持執法與服務相統一。按照依法行政、執法為民、公正執法的要求,既要加大對非法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力度,體現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又要做好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指導和服務工作,營造優良的營商環境,為企業安全生產“把好脈、找對癥、開好方”,嚴格落實“逢查必考”,力求通過嚴格的監督檢查,倒逼企業主要負責人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進一步提升企業的安全管理水平,助力企業安全高質量發展。
(二)堅持執法與普法相統一。堅持“誰執法誰普法”的要求,把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融入監督檢查全過程、把矛盾糾紛化解與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教育有機結合,采取“說理式”“普法式”“剖析式”的檢查方式,說明相關法律依據,強化以案釋法,增強社會公眾的安全生產法治意識和水平。嚴格落實師市安全生產舉報獎勵辦法,進一步加大舉報獎勵宣傳力度,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尤其是企業內部職工參與安全生產舉報活動,不斷鞏固安全生產舉報工作成果,營造安全生產協同共治的良好氛圍。
(三)堅持常規與創新相統一。改進監督檢查方式,積極推行“啟動會+現場檢查+反饋會”“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崗位操作人員全過程在場”和“監督檢查+專家”工作模式,使用“互聯網+執法”方式,利用科技信息化助力監管執法工作,實現精準執法和智慧監管,實現執法覆蓋率和線上執法率100%。堅持規范執法和指導服務相結合,根據工作需要邀請專家參與監管執法活動,充分發揮專家專長,對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給予指導服務。
(四)堅持制度與程序相統一。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學習,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規范用語指引》和《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手冊》(2025年版)的要求,提升執法人員素質,規范安全生產執法程序。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和《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用好執法裝備,實現對執法活動的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立案查處時,必須嚴格規范程序,執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及時公開行政執法檢查信息,做到公正、文明、規范執法。
(五)堅持整改和懲戒相統一。對執法檢查存在的問題要嚴格執法閉環管理,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對于整改落實不到位的企業,綜合運用罰款、查封扣押、停產、停止供電等各類執法手段,堅決防止執法“寬松軟”。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典型案例要公開曝光,對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等影響惡劣的嚴重違法違規行為要落實聯合懲戒措施;對存在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失信企業及其有關人員納入聯合懲戒對象和“黑名單”。發現具有導致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行為,按照《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應急〔2019〕54號),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通過嚴格執法,形成對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有力震懾。
附件:
1.第一師阿拉爾市應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產執法工作日測算表.docx
2.總法定執法工作日、監督檢查工作日、其他執法工作日、非執法工作日測算說明.docx
3.第一師阿拉爾市應急管理局2026年度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重點單位名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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