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師市統計局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計劃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的決策部署,進一步規范涉企行政執法檢查行為,提升統計數據質量,減輕企業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實施條例》《統計執法監督檢查辦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師市統計工作實際,制定本計劃。
本年度檢查工作以“依法監管、公正透明、高效便民、懲教結合”為原則,聚焦源頭數據質量,通過科學化、規范化檢查,糾正企業統計違法違規行為,增強企業依法統計意識,推動統計基層基礎建設規范化,為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提供真實準確的統計支撐。
一、檢查主體與對象
檢查主體:師市統計局,聯合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結合第四次全國農業普查聯合農業、自規等部門)。
檢查對象:覆蓋師市轄區內各團鎮、“四上”企業(規模以上工業、有資質的建筑業、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500萬元及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單位,以及根據線索確定的重點檢查單位。
二、檢查內容與重點
(一)統計法律法規遵守情況:檢查企業是否知曉并履行統計法定義務,是否存在拒絕提供統計資料、阻礙執法檢查、轉移隱匿統計憑證等行為。
(二)統計基礎建設情況:核查企業是否建立原始記錄、統計臺賬,臺賬數據是否與原始憑證一致;統計人員是否具備專業能力,是否按要求參加培訓。
(三)數據質量真實性:比對企業上報數據與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生產記錄等原始資料,重點檢查工業產值、營業收入、固定資產投資額、商品銷售額、從業人員工資總額等核心指標是否存在虛報、瞞報、漏報。
(四)聯網直報規范性:檢查企業是否獨立報送統計數據,是否存在代填代報、冒名報數;是否在規定時限內完成報表報送,有無遲報、拒報現象。
(五)統計資料管理:統計報表、臺賬、原始記錄等資料是否按規定歸檔保存(紙質版至少保存2年),是否按要求向統計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三、檢查方式與時間安排
(一)“雙隨機、一公開”抽查:依托統計云平臺,從名錄庫中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四上”企業總數的8%)和執法人員,于5月至10月分批次開展,檢查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
(二)部門聯合檢查:聯合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對重點行業企業開展“綜合查一次”,檢查企業統計基礎、登記事項、公示信息等,減少多頭重復檢查,時間安排在6月至8月。
(三)重點線索核查:對上級移交、部門移送、群眾舉報、數據監測異常等線索,啟動“觸發式”檢查,不限定時間,按線索查辦要求及時開展。
(四)全覆蓋數據質量核查:對“四上”企業分專業開展數據質量核查,確保全年實現全覆蓋,重點排查數據波動異常、上報不規范等問題,貫穿全年工作。
四、實施步驟
(一)準備階段(4月):制定詳細實施方案,梳理檢查對象名錄庫,組織執法人員培訓,明確檢查標準與流程。
(二)實施階段(5月-10月):檢查人員出示執法證件,通過查閱資料、詢問人員、實地查看等方式開展檢查,制作現場檢查筆錄,收集佐證材料;對發現問題的企業下達整改通知書,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對涉嫌違法的啟動立案調查程序。
(三)整改與總結階段(11月-12月):跟蹤企業整改落實情況,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處理;匯總檢查結果,分析問題成因,形成年度檢查總結報告,完善統計信用檔案,將嚴重失信企業納入聯合懲戒范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統計執法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統籌協調檢查工作,明確各專業科室、執法隊伍責任分工,確保計劃落地見效。
(二)嚴格依法行政:嚴格執行執法程序,做到“持證上崗、亮證執法”,檢查文書規范統一,取證扎實有效,杜絕隨意檢查、選擇性執法,保障企業合法權益。
(三)強化服務指導:將執法與普法、監管與服務相結合,在檢查中宣傳統計法律法規,指導企業規范統計流程,幫助企業解決統計工作中的實際困難,做到“執法有溫度、監管有力度”。
(四)嚴肅紀律約束:執法人員須遵守廉潔紀律,不得接受企業宴請、饋贈,不得干擾企業正常生產經營,對違反紀律的行為嚴肅追責。
(五)注重結果運用:將檢查結果與企業統計信用評價掛鉤,對存在嚴重統計違法行為的企業依法處罰并公開曝光,推動形成“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的統計生態。
師市統計局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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