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體基本信息
主體基本信息
一、執法主體名稱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二、具體職責
(一)擬訂城鎮住房保障相關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編制師市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指導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指導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并監督各團(鎮、鄉)組織實施。
(二)監督實施國家工程建設標準和有關行業標準。負責組織實施自治區、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地方性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管理制度,指導監督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實施和工程造價計價,組織發布師市工程造價信息。
(三)負責規范房地產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房地產市場。組織擬訂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擬訂師市房地產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和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
(四)監督管理建筑市場,規范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擬訂師市工程建設、建筑業、勘察設計行業發展規范性文件并監督執行。組織擬訂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有關制度并監督執行。組織實施權限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執法,負責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行業法律法規規章執行的監督指導。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
(五)擬訂師市城鎮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的政策、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城市供氣、供熱管線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建設、特許經營。會同有關部門指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的保護和監督管理有關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地下綜合管廊、城市雕塑建設等工作。指導連隊居住區公用設施建設工作。
(六)負責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組織指導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工作,組織或參與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制定建筑業技術政策并指導實施,組織推進工程質量安全標準化管理和優質工程創建工作。
(八)負責住房城鄉建設抗震設防工作。指導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設防,監督各類房屋建筑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設計規范的實施,監督管理施工圖設計審查,參與指導震后重建工作。
(七)負責推進建筑節能、城鎮減排。擬訂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建筑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的監督執行;負責墻體材料革新、建筑節能、散裝水泥管理應用工作。擬訂住房城鄉建設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建筑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技術創新與成果推廣應用,組織實施建筑節能等科技示范項目。
(八)負責權限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或設計方案審查及竣工驗收工作。
(九)完成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堅持依法行政,按照健全和轉變“政”的職能要求,承接和行使好兵團授予的行政職能和行政執法權,進一步規范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治理能力,創新監管方式,優化政務環境。堅持統籌城鄉和兵地一體化發展,不斷加強城鎮基礎設施和環境建設,完善城市功能。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師市職工群眾住有所居。
三、內設執法機構及職責分工
(一)住房和城鎮建設科(0997-6350006)
承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政策研究,組織起草綜合性文稿;承擔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和清理工作,承擔行政復議和行政應訴等工作,指導師市建設系統的法制工作。擬訂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政策、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計劃資金的申請、安排;承擔房地產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管理房地產市場秩序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管理工作;承擔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工作;擬訂房地產監督管理相關制度并監督執行;研究分析住房建設的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城鄉住房建設和住房制度改革。擬訂城鎮建設和市政公用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和改革措施;擬訂建筑節能與科技政策及行業職業教育培訓規劃并監督實施。負責房屋建筑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批工作。指導和監督城市設計和風貌管理工作,承擔歷史文化名城(街區)、名鎮審核報批、保護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城市及團(鎮、鄉)住房和基礎設施建設工作,監督指導連隊公共設施建設工作。負責城鄉建設統計工作;參與城市建設資金的安排、使用和管理工作;負責建設行業利用外資工作。
(二)建筑業管理科(0997-6352626)
負責文電、會務、保密、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督查督辦、信息宣傳、政務公開、人事財務、老干部、信訪穩定、民族團結等工作。牽頭負責建設系統行政審批服務工作。負責局直屬單位財務管理和審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階段性經濟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擬訂規范建筑市場管理的制度并監督執行;擬訂建筑行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并監督執行,綜合管理建筑行業統計工作。負責指導建設系統企業改制工作;負責施工許可和建筑行業資質資格審批管理;組織協調建筑企業參與師市外工程承包和勞務技術工作;承擔權限內招投標監督管理工作。監督建設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工作,參與工程施工質量及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建設工程標準定額和工程造價的實施;組織建筑工程類、房地產專業職稱評審工作。負責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組織審查房屋建筑及附屬設施和城市市政公用工程抗震設計,指導震后應急處置和重建工作。負責施工圖審查機構的監管。
四、管轄范圍
依據自治區授權、兵團下放和相關法律、法規,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所屬轄區內,對住建領域業務工作涉及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給付、行政獎勵及部分其他行政權力等事項進行管轄。
五、執法區域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所屬轄區。
地址:新疆阿拉爾市幸福路737號行政服務大廳3樓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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