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師生態環境局行政執法主體基本信息公示
一、行政執法主體名稱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生態環境局
二、具體職責
第一師生態環境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兵團黨委的決策部署以及師市黨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1.負責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兵團生 態環境政策、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并監督實施重點區域、流 域、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相關規劃和水環境功能區劃,貫徹落實國家和兵團生態環境標準和技術規范。
2.負責師市重大生態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牽頭協調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指導協調師市對較大突發生態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指導實施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協調解決有關跨縣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轄區重點區域、流域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3.負責監督管理轄區減排目標的落實。貫徹落實國家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排污許可制度并監督實施。根據兵團減排目標制定師市總量控制計劃并組織實施,監督檢查各團(鎮、鄉)、開發區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生態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考核。
4.負責提出師市生態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以及本級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和生態環保產業發展。
5.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根據國家和兵團大氣、水、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擬訂師市污染防治實施方案并監督實施。不定期開展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監督檢查,負責飲食服務業油煙污染情況監測認定。負責編制水環境功能區劃,排污口設置管理;負責監督防止地下水環境污染。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指導團(鎮、鄉)、連隊(村)生態環境綜合整治工作,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監督指導區域大氣環境、流域水環境、土壤環境保護工作;組織轄區的聲環境質量監測,督促有關部門落實環境噪聲污染防治監督管理工作;監督重點區域大氣污染、流域水污染聯防聯控協作機制的實施。
6.指導協調和監督生態保護修復工作。組織編制師市生態保護規劃,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組織制定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環境監管制度并監督執法。
7.負責生態環境準入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劃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按照國家和兵團規定,負責規劃環境影響評價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貫徹落實生態環境準入清單。
8.組織實施污染源監督性監測和執法監測;貫徹落實兵團生態環境監測制度和規范。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師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建立和實行環境質量公告制度,負責發布師市環境質量和重大環境信息。
9.負責應對氣候變化工作。協調實施兵團及師市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的規劃和政策措施。
10.組織實施生態環境執法。組織開展轄區生態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查處重大生態環境違法案件。負責環境信訪投訴案件的辦理。負責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建設和業務工作。
11.組織、指導和協調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生態環境保護宣傳教育計劃,推動社會組織和公眾參與生態環境保護。開展生態文明建設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的有關宣傳教育工作,推動社會公眾和社會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12.承辦師市黨委、師市交辦的其他任務。
三、內設執法機構及職責分工
1.綜合科(電話:0997-4615730)
承擔重要文件、綜合性文稿的起草;負責機 要保密、公文處理、信息綜合、檔案管理、安全保衛和效能、精神文明、來信來訪、黨務及后勤保障等綜合性服務工作;參與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負責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及離退休人員的服務工作;負責干部職工培訓及技術職稱評聘材料送審工作;負責和指導監督下屬單位財務管理、國有資產管理、黨的建設、精神文明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安全生產和反腐敗等工作。負責會議組織記錄等工作;協助黨組織開展工作;協調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上級部門及領導的批辦件的督查、落實和反饋工作。制定并組織實施轄區環境宣傳教育計劃及方案,指導生態環境輿情收集、研判、應對工作。指導轄區生態環境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系統管理體制改革和干部教育培訓等工作。
2.業務科(電話:0997-4615702)
擬訂和組織實施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制度、規劃計劃、突出環境問題整治工作方案,負責組織監督檢查轄區相關部門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一崗雙責情況。負責突出環境問題解決情況、轄區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工作的日常事務性工作。組織開展轄區生態環境監測、污染源監督性監測、溫室氣體減排監測、應急監測,調查評估轄區生態環境質量狀況并進行預測預警,承擔轄區生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和管理工作。落實生態環境政策法規標準,承擔生態環境保護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起草、合法性審核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落實“放管服”改革措施,承擔規劃環境影響評價、政策環境影響評價審查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相關工作,承擔轄區排污許可綜合協調和管理工作,貫徹落實排污許可證制度。承擔轄區生態保護紅線相關監管工作,貫徹落實“三線一單”。組織生態環境統計、污染源普查和生態環境形勢分析。開展轄區生態狀況評估,指導生態示范創建工作。擬定生態環境保護年度目標和考核計劃。負責環境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大氣、水、土壤、噪聲等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的監督管理,建立并組織實施對各團(鎮、鄉)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目標落實情況考核制度,組織擬訂重污染天氣應對對策措施,協調大氣面源污染防治工作;組織實施應對氣候變化及溫室氣體減排的規劃和政策措施;監督實施轄區重點流域生態環境規劃,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指導入河湖庫排污口設置;承擔監督和防治地下水污染;組織指導農村生態環境保護,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工作。承擔生態環境領域安全監督管理。擬訂并組織實施危險廢物、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新化學物質污染防治管理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清潔生產工作,監督開展清潔生產強制性審核。負責行政服務大廳窗口服務工作。
四、管轄范圍
依據自治區授權、兵團下放和相關法律、法規,在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所屬轄區內,對生態環境業務工作涉及的行政許可、行政檢查、行政處罰、行政給付、行政獎勵及部分其他行政權力等事項進行管轄。
五、執法區域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一師阿拉爾市所屬轄區
地址:新疆阿拉爾市希望北路338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
夏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冬季: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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