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團所四舉措助推居民養老發放工作
為更好發揮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惠民效果,切實維護群眾自身利益,努力提升人民群眾的幸福感和安全感。八團社保所四舉措做好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發放工作。

一是強化服務意識,確保人員通知及時。提前6個月導出到齡人員名單建立臺賬,標注好未足額繳費人員欠繳年份,及時將名單反饋至連隊、社區,督促連隊兩委和社區干部做好政策宣傳,做到家家知、人人曉,避免出現“到齡不知曉,到齡不申領”現象。

二是嚴格審批手續,確保待遇核定及時。嚴格審核新到齡人員基本信息和個人賬戶,并在全國比對系統進行核查比對,杜絕冒領、重復領取養老保險待遇等違規現象發生,對符合條件的到齡人員在系統及時做待遇核定,確保到齡次月即可享受養老待遇。
三是強化部門協作,確保信息核查及時。 加強與派出所、民政、社事辦等部門的協同協作,及時共享數據,發現疑似問題,及時核查,嚴禁出現死亡冒領、服刑人員違規領取養老金現象。對因戶名與賬號不符、銀行賬戶注銷等原因導致養老金發放不成功的待遇領取人員,及時核實,確保再次發放到位。
四是做好認證服務,確保基金監管及時。全面推行“一師社保、兵團12333,電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線上自助認證,使待遇領取人“足不出戶”就能辦理認證手續,對高齡、行動不便、長期臥床等待遇領取人員,提供上門認證服務。同時,對待遇領取人員落實動態管理制度,定期開展審查復核,對領取待遇人員因死亡等原因不再符合發放條件的,及時按規定辦理停發,有效杜絕死亡冒領、重復領取等行為,切實維護資金安全。
終審:八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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