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師阿拉爾市政法系統“我為群眾辦實事” 6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
一師阿拉爾市政法系統“我為群眾辦實事”
60 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
自第一師阿拉爾市政法系統開展政法隊伍教育整頓及黨史學習教育以來,扎實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行政管理、訴訟服務、司法便民等工作,集中推出60項便民利民措施,努力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水平。其中,公安機關28項、檢察機關13項、法院系統8項、司法行政機關11項。
公安機關28項措施
1.優化窗口服務。在戶政、車駕管業務大廳等窗口部門設立“導辦臺”,一次性向群眾告知辦理條件、程序、時限、應提交的資料,為辦事群眾免費提供辦事業務和法律咨詢、免費復印及核對資料,提供飲用水、放置充電寶、數據線、輪椅及雨傘、老花鏡等物品,全力為群眾提供方便。
2.主動接受群眾監督。公安服務窗口全面實行掛牌上崗制度,方便辦事群眾對服務態度、辦事效率、服務質量的監督。
3.開通辦理居民身份證“綠色通道”。戶籍居民參加高考或其他緊急事務需使用居民身份證,可通過“綠色通道”加急辦理,4-10個工作日即可郵寄到家,首次辦理居住證急用的居民,可在派出所或社區打印臨時居住證申領憑證并加蓋公章后使用。
4.派出所多項舉措便民服務。對群眾居民身份證有效期滿前3個月,戶籍地公安機關將以多種方式提醒群眾及時換領新證。居民身份證領取,由派出所采取電話通知領證、郵政速遞寄證、困難群眾送證到家等多種方式開展,對特殊人群(孤寡老人、殘疾人、行動不便人員)提供戶籍業務代辦、上門辦理服務。
5.落實身份證照片“優選復用”。對拍攝的居民身份證照片不滿意的,可以申請重新拍照3次,擇優選用;辦理過居民身份證的群眾,2年內再次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時可使用原照片信息辦理。
6.為新生兒取名提供重名查詢服務。對群眾為新生兒取名的,戶籍窗口根據群眾需要,提供本市、區范圍內重名人數查詢服務。
7.戶籍窗口開通居民身份證辦理在線支付功能,群眾可根據個人需求選擇現金支付或線上支付。
8.便民警務站設置失物招領業務。定期通過“一師公安”微信公眾號發布失物信息,丟失物品的群眾可到便民警務站領取。
9.暢通社區民警派出所值班室電話。為群眾提供相關公安業務24小時相關公安業務咨詢服務。
10.在師市范圍內組織開展以偵破拐賣兒童積案、查找失蹤被拐兒童為主要內容的“團圓行動”。
11.實現煙花爆竹運輸許可審批“一網通辦”。凡取得合法經營資格的煙花爆竹企業,在從轄區外購買煙花爆竹進入師市轄區無須到縣級公安機關申辦運輸證,現僅需在互聯網上進行提交申請后,用申報卡到行政服務大廳在網上辦理電子運輸證即可,轄區內無須再辦理運輸證。
12.車駕管業務“流動式服務”。為解決偏遠團場、連隊群眾摩托車上牌難的問題,開展“流動車管所”下鄉便民服務活動,現場指導辦理車駕管業務。
13.交管業務“貼近式服務”。在車管所大廳設立便民服務區,設立8臺自助服務機,辦理駕駛證期滿換證、遺失補證、損壞換證、延期業務、修改聯系方式、車輛補領號牌、補換行駛證、車輛選號以及查詢違章、辦理本人駕駛證、車輛的違法處理業務。
14.車管所開通孕婦、老年人、行動不便人員服務窗口,設置專屬引導服務,確保第一時間完成相關業務。
15.采取錯時或延時的工作方法。車管所調整下班時間,科學合理調配警力,在周末、節假日均可以辦理業務,真正做到天天有人在、未完結不下班,加強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
16.在節假日增設駕考場次,滿足學習駕照考生需求,緩解考試積壓問題,并在寒暑假開設駕考大學生專場,以滿足放假學生駕考需求。
17.落實“交治合一”工作機制。下放交通違法處理權限,實現交通違法“就近辦理”,將非現場記12分以下的違法處理權限下放至各偏遠派出所及事故快處中心、行政服務大廳和城區三個中心警務站,提高違章處理效率,方便群眾。
18.在城區設立事故快處中心。以快處中心為平臺,通過交管12123互聯網平臺、交通管理、保險服務、人民調解四者有機結合,辦理有牌照、駕駛證、行駛證的車損事故以及簡易事故,實現四位一體事故處理“一站式服務”。
19.深入開展“六進”普法宣傳。通過進機關、進鄉村(連隊)、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對轄區居民的防范電信詐騙、禁毒、防火、安全駕駛等法律法規開展普法宣傳。
20.提供安全防范服務。各派出所主動加強與居民和企事業單位聯系,針對轄區違法犯罪新動向,主動向轄區群眾通報情況,提供防范電信詐騙等違法犯罪預警服務和防范指導。
21.充分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型社交平臺,常態化發布防范電信詐騙犯罪預警信息,公布24小時舉報求助電話。
22.護學崗“護學安園”。建立派出所民警、交警、老師“三位一體”常態護學機制。加強上、放學時段學校、幼兒園門口及周邊交通疏導和治安秩序維護,在不影響通行前提下,在規定時間和區域內,對接送學生機動車準予“臨時停放”“即停即走”,為廣大師生和家長營造安全有序、便捷通暢的出行環境。
23.常態化開展“亮尾”行動。組織警力在各連隊及轄區主要路段設置臨時檢查點,組織警力夜間在國省道巡邏,為三輪車、農機車、大貨車張貼反光貼,引導廣大職工群眾自覺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平安、有序出行。
24.開辟車輛通行綠色通道。公安檢查站在做好疫情防控和治安管理、交通管理的前提下,做好過往車輛交通安全提示,為120救護車、消防車、社會急救車輛以及途經或到達我轄區的應急物資、民生物資運輸車輛開辟綠色通道。
25.鼓勵民輔警積極參與志愿者活動。為轄區孤寡老人和行動不便的人員提供力所能及的幫扶,定期組織民輔警對轄區公共設施開展清掃、擦拭,倡導群眾踐行綠色環保、“我的城市我來建”的生活理念。
26.社區民警主動幫助企業發現整改安全隱患、完善內部安全保衛制度。定期組織送法入企,常態化開展法制培訓和風險預警通報,提高企業防范違法犯罪的意識和能力。
27.組織開展開門納諫、問計于民。深入矛盾糾紛易發地、治安隱患集中地,走訪服務對象、特殊群體、困難企業(群眾),聽取對公安工作的呼聲期盼、意見建議,及時糾正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8.深入開展“文明執法、文明出行”活動,加強執法規范化建設,緊扣執法理念、執法形象、執法語言、執法行為、執法效果,熱情服務、積極維護和諧警民關系。
1.聚焦生態保護,積極探索和實施“檢察長+”機制在水生態建設方面的法治保障作用,共同推進林地、耕地等生態區域保護發展。
2.聚焦農資安全,積極拓寬檢察公益訴訟新領域,主動與團場農業發展中心聯系和溝通,充分發揮好磋商與訴前檢察建議的運用。深化多部門聯動,常態化開展農資市場監管,及時發現和解決農資安全問題,持續維護農資市場秩序,切實為農業生產、農場振興保駕護航。
3.聚焦舌尖安全,深化食品藥品安全“四個最嚴”專項行動,定期聯合市場監管等部門召開公益訴訟訴前會議,提出檢察建議。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行政執法工作的配合銜接,構建轄區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工作的人員互動、信息共享、業務互助的市場監管網絡。定期排查違規銷售過期食品、三無產品案件,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共同保障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4.深化檢察服務“進企業”,深入開展“六穩”“六保”相關宣傳和咨詢,持續開展保護各類市場經濟主體合法權益專項活動。
5.禁止非法交易濫食野生動物,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第一師檢察機關將充分發揮法律監督職能,代表國家和人民利益提起訴訟,力爭取得“辦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以此警示和震懾涉野生動物違法行為人,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教育引導社會公眾提升野生動物保護意識和責任意識,攜手共建生態文明。
6.嚴格動物產品檢驗檢疫,維護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第一師檢察機關嚴厲打擊違反動物產品檢疫相關法律法規的違法行為,積極發現動物產品檢疫過程中存在的監管漏洞,及時提出檢察建議,促進行政機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進一步落實執法管理責任,不斷提升治理效能。
7.防治塔里木河水域,助力高質量發展。使用公益訴訟勘察箱對塔里木河水質進行檢測,追溯不達標情況根源,發送檢察建議督促相關部門加強水源治理,保護居民生產生活用水。
8.烈士紀念設施保護。立足我轄區紅色資源豐富的實際,全面充分履職保護革命文物、英烈紀念設施等紅色資源,以擔當作為弘揚革命文化、傳承紅色基因。
10.切實加強未成年人司法保護。落實“一號檢察建議”,加強未成年保護社會治理。推進檢察官擔任法治副校長工作,深化“法治進校園”巡講活動。
11. 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把助力鞏固深化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落實扶貧領域涉案財物快速返還機制。積極開展司法救助,多方聯動,擴大司法救助覆蓋面。
13. 落實群眾信訪件件有回復制度。對于受理的信訪案件,嚴格做到所有的信件七日內進行回復,三個月辦理過程或者結果答復。需要補充信訪材料的讓信訪人現場補充,能夠立即答復的必須立即答復,力爭做到讓信訪人最多跑一趟,全利打造便民高效的12309檢察服務中心。
1.嚴格落實立案登記制要求,做到有案必立、有訴必理,對符合立案登記條件的,當場登記立案,并在規定期限內依法處理,對材料不齊全的一次性告知,對于違規不予立案的嚴肅處理,切實保障群眾訴訟權利。
2.推進網上立案、跨域立案,設立訴調對接、“執行接待”等窗口;編發訴訟程序指南,對特殊群體拓展上門辦理、網上辦理等功能;對符合緩減免訴訟費條件的,與登記立案同時辦理,對符合法定退費標準的及時主動辦理;優化訴訟費繳納方式,推行移動支付方式;在立案大廳設立“執行接待”窗口,傾聽當事人的訴求,回應當事人的咨詢,反饋案件進展情況;簡化“恢復案件”辦理流程,申請恢復執行的案件當事人只須提供所需的全部材料,由“執行接待”窗口的工作人員代為辦理相關手續,在立案大廳設立導訴臺,全天候為當事人答疑解惑,引導訴訟;在立案大廳配備老花鏡、急救箱、飲水機等設施,印制《訴訟服務指南》,為群眾提供暖心服務,彰顯司法溫情。
3.進一步加大訴前調解工作力度,對雙方當事人均有調解意愿且有調解可能的糾紛,優先運用調解方式,快速化解矛盾。加強對調解協議的司法確認工作,實現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行業調解的有效對接。
4.借助訴調對接中心,完善“分調裁審”機制,充分發揮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速裁程序等訴訟程序優勢,對小額訴訟、婚姻家庭等案件快審快辦, 實現簡案快審、難案精審,提升效率,在保證審判質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減輕當事人訴累。
5.集中力量對執行積案、疑難復雜案件和涉及民生等案件進行拉網式集中清理,不定期開展集中執行行動,徹底破除被執行人僥幸心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開展司法救助活動,對特困當事人給予人文關懷。及時發放執行案款,案款到賬并提交完備的領取手續后,5個工作日內發放給當事人。
6.落實“一團一法官”、“一對一”企業法律幫扶工作機制,延伸審判職能、前移矛盾調處端口,在轄區各團場、街道推進“法官工作室”,通過編印服務手冊、舉辦法律咨詢講座等方式,實時了解企業職工所想所盼,積極為企業提供精準法律服務。
7.大力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組織干警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連隊、進社區、進學校、進企業、進單位,幫助群眾學法、懂法、守法。
8.積極推進互聯網法庭,利用網絡提供網上在線庭審、質證、調解等訴訟服務,方便當事人訴訟,壓縮案件審理周期。
1.建造司法行政“一體化”。健全完善師、團、連三級公共法律服務平臺體系。在師、團兩級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站)設立人民調解、法律咨詢、法律援助、公證服務,安置幫教、社區矯正、行政復議窗口、為人民群眾提供方便快捷的公共法律服務。
2.打造法律服務“智能化”。在基層法律服務所投放“宣傳展示發布查詢”智能機器人,為到訪群眾提供:司法行政職能介紹;調解、訴訟、仲裁等法律服務流程查詢;發布典型案例等智能化服務,“一鍵”滿足群眾法律需求。
3.開設普法宣傳“巡回講堂”。圍繞各團場職工群眾、連隊兩委成員整編教材,聘請優質講師,開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巡回宣講活動,送法下鄉,贈書入戶,全民參與,全部覆蓋。
4.建造普法惠民生“普法陣地”。啟動師市法治文化公園創建項目,增設359旅屯墾紀念館憲法文化展廳,新建23個少數民族連隊法治文化公園,為職工群眾學法提供陣地保障。
5.暢通行政復議“申請渠道”。充分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對當事人及其代理人現場、郵寄、委托提交的申請,凡符合受理條件的,一律予以受理,充分保障當事人行使救濟權利。
6.構建為民調解“大格局”。建立健全師、團、連、網格四級人民調解組織,穩步推進行業性、專業性人民調解組織,進一步打造個人調解室、品牌調解室,真正實現“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調解組織”, 打通服務職工群眾的最后一公里,確保師市人民調解工作健康發展、形成特色。
7.法律援助“心連心”。印制法律援助聯系卡,在各類法治宣傳活動中予以發放,方便群眾聯系法律援助機構;依托兵團12348法律服務熱線和兵團掌上“12348”微信公眾號為群眾提供“掌上”法律援助業務咨詢、法律問題業務咨詢,實現群眾簡單事不出門,復雜事跑一次。
8.開展民營企業公益“法治體檢”。組織律師法律顧問團深入企業開展“法治體檢”,通過舉辦“法治講座”、審核經營合同、評估企業風險、完善規章制度等方式,切實發揮律師專業優勢,護航企業健康發展。
9.律師常態化“帶班值班”。每天安排一名律師到師公共法律服務中心值班,接聽“12348”熱線,全天候“1對1”服務群眾,解答、登記、處理群眾來電、來訪;免費為群眾提供法律服務,積極化解矛盾糾紛,最大限度滿足人民群眾法律需求。
10.實行公證證明事項“便民化”。制定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樣本,由申請人對相關法定要素信息的真實性、準確性、查證渠道、主動配合調查等向公證處書面承諾,切實降低申請人開具證明的綜合成本。
11.提供公證 “上門服務”。對老、弱、病、殘以及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公證的當事人,公證人員提前與當事人聯系并告知所需材料,主動提供上門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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