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市公安機關開展共享電動車交通違法整治行動
自共享單車在我市投入運營以來,已成為一種方便廣大市民綠色低碳環保的出行工具,對緩解市民出行困難起到了很好作用。但是,隨之出現了共享單車被人為惡意破壞、毀棄、任意占用等違法犯罪行為。
為有效維護群眾出行便利和共享單車企業的合法權益,最大限度減少車輛被損毀、侵占、任意占用等不法行為,2月27日,塔南派出所開展了共享電動車交通違法整治行動。

行動中,民警緊盯轄區農貿市場、學校、醫院、連隊等重點場所周邊道路,針對共享電動車存在的亂停亂放、亂穿亂行、逆行、闖紅燈、搭載多人、未成年人騎行等突出交通違法行為進行了重點整治。一是約談共享單車企業。現場整改,合理規劃周邊還車點,利用建立共享單車運營管理微信群,對停車位進行有序管理;二是加大宣傳影響力度。派出所民警通過積極向轄區群眾發放共享電動車規范使用手冊、講解交通安全知識等方式,提高轄區群眾文明出行自覺性,堅決杜絕違章騎行、違規停放;三是加大懲處力度。加大對惡意破壞、毀棄、未成年人騎乘、私自占用共享單車等行為的執法教育力度,對騎乘共享電動車不戴頭盔者將予以批評教育,不予配合者將嚴肅追究責任。

通過開展此次共享電動車交通違法整治行動,有效地提高了轄區職工群眾的交通安全意識,促使群眾主動做到文明出行,為維護轄區道路安全暢通,保障人民生活安居樂業奠定了基礎。
終審: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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