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師檢察分院辦理一起民事虛假訴訟監督案
自開展虛假訴訟領域深層次違法行為監督專項活動以來,第一師檢察分院以虛假訴訟監督、審判程序違法監督及司法人員違法監督為重點,緊盯民間借貸糾紛、財產糾紛、合同糾紛、產權糾紛及“套路貸”等虛假訴訟易發領域,加強內外協作配合,突破無案件線索瓶頸。近日,一師檢察分院對一起民事虛假訴訟案進行監督,并依法提出再審檢察建議。
一師檢察分院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部充分依托內部線索移送機制,對阿拉爾墾區人民檢察院出庭公訴的被告人張某某虛假訴訟罪案中可能存在的民事虛假訴訟情形,依職權啟動監督程序辦理該案。通過調取刑事偵查卷宗、一審二審民事案件卷宗,調查核實當事人之間是否存在借貸關系及借貸內容等事實。經審查發現,張某某(出借人)在與木某·某某某(借款人)之間已有的債務已全部清償后,張某某又以利息轉本金虛構借款數額,迫使借款人簽訂虛假借款合同,并以虛假借款合同起訴,同時申請兩名證人出庭作虛假證言,騙取人民法院生效民事裁判文書,侵害了另一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侵害了司法公信力和司法秩序。
本案辦理過程中,辦案部門通過調閱張某某刑事案件卷宗材料掌握案情,以刑事案件判決生效已固定的證據作為本案辦理的突破口,通過重點審查借款人是否已清償完債務、是否有還款的憑證,出借人的資金來源、款項的交付過程,出借人與證人對交付時間、地點、數額的陳述細節,查明了借款人償還完所有的借款后,出借人以無中生有的利息轉為本金,要求借款人重新書寫借條,一系列事實和證據均證實出借人存在惡意訴訟、虛構民事糾紛的行為。經審查,承辦部門認為人民法院判決認定的基本事實缺乏證據證明,提請檢察委員會討論決定后,向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
在此案件辦理中,一師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部努力暢通工作渠道,破解線索發現難的問題。通過內外協作,形成監督合力,積極探索建立各業務部門之間的線索雙向移送、反饋機制,線索共享、信息互聯機制,各業務部門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發現民事虛假訴訟線索的,應及時向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部門移送,本案即是在辦理刑事案件過程中發現可能存在民事虛假訴訟線索,民事行政和公益訴訟檢察部門迅速進入調查核實成案。在下一步工作中,一師檢察分院繼續探索刑民協作辦案模式,破解監督難,在對生效裁判進行監督過程中將加大對審判程序違法監督,同時,進一步強化虛假訴訟法學理論、法律適用、案例分析等基礎性、系統性學習,提高“精準”監督的能力,維護正常的司法秩序,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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