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新疆監管局:“五個強化”筑牢財政金融監管防線 服務高質量發展大局
2025年12月19日 來源:財政部新疆監管局
新疆監管局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金融工作的決策部署,立足財政金融監管職責,持續完善制度機制建設,通過強化“理論武裝、運行監測、重點監管、調查研究、協同聯動”等,切實提升財政金融監管水平,助力新疆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強化理論武裝,夯實監管工作根基
一是加強理論學習,提高政治站位。通過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專題會議等形式,及時、深入傳達學習黨中央和財政部關于財政金融工作的最新精神和部署要求,引導全體干部深刻把握財政金融監管在維護經濟安全、促進區域發展中的重要作用。教育干部充分認清做好財政金融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增強干部的責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抓實常態化學習,提升專業能力。將財政金融監管制度、操作規程等納入日常培訓內容,積極利用財政干教平臺、金融監管專題培訓等途徑,運用案例教學、研討交流等形式,開展專業理論學習,增強干部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通過多層次、多渠道的學習教育,切實提高干部對財政金融監管工作政治性和專業性的認識,營造“依法監管、履職盡責、服務大局”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運行監測,織密金融監督網絡
一是做好駐疆中央金融企業運行監測。通過透視企業財務報表、了解市場行情、研究宏觀政策等內外部數據,分析駐疆中央金融企業的撥備覆蓋率等指標,對內部控制、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資產分類、資產處置等方面的易發多發問題,認真開展分析與調查,找出問題產生的系統性深層次的原因,做到早提示,早防范,及時糾偏整改,為中央駐疆金融企業高質量發展保駕護航。
二是加強區域金融運行情況監測。注重發揮監管局駐地優勢,以“強監管、促發展”為目標任務,完善區域財政金融運行監測體系,不斷拓展監測范圍,提升監管深度廣度。重點考量區域市場環境特點對金融運行情況的影響,以及金融運行對區域實體經濟的支持作用情況,密切關注地方金融領域出現的新情況、新業態、新問題,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并提出政策性建議。
三、強化重點監管,提升財政金融效能
一是開展駐疆中央金融企業“三項業務”核查。對報送上級審批的項目業務情況進行實地監督。通過穿透核查核銷要件的真實性,重點監督資產損失認定依據、政策匹配度以及核銷流程合規性。針對抵押資產處置關鍵環節,認真考量處置過程的合法性和市場評估公允價值的準確性,切實保障國有金融資產安全。
二是抓好金融類轉移支付資金監管。充分發揮財政金融監管職能作用,提升資金監管的質效。認真開展農業保險保費補貼資金、普惠金融發展專項資金、部分領域設備更新改造貸款財政貼息等資金的審核工作,明確審核要點,嚴把審核標準,全面核對材料憑據,厘清各環節勾稽關系,持續跟蹤資金管理使用情況,切實推動轉移支付資金效能充分發揮。
四、強化調查研究,保障監管決策支撐
一是發揮導師引領作用,夯實調研工作基礎。充分借助“導師制”優勢,由分管局領導擔任導師,在財政金融調研工作中積極履行“傳幫帶”職責,加強對調研方向的指導和報告質量的把關,切實提升調研工作整體水平。在調研報告撰寫過程中,立足高站位、胸懷全局,堅持問題導向與目標導向相結合,運用生動案例、詳實數據資料,在全面展現我國民生事業發展成就的同時,聚焦群眾關心關切的問題,提出具有針對性、操作性的破解難題的新舉措、硬辦法。
二是聚焦關鍵領域跟蹤問效,推動調研成果轉化應用。以“關鍵小事”和“根在基層”等調研攻關活動為重要抓手,著力推動調查研究成果轉化為解決實際問題、優化工作流程的有效措施,助力財政監管效能不斷提升。同時,針對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金融行業共性現象與潛在問題,主動開展專項調研,全面評估工作成效、梳理亮點經驗、揭示問題不足、深挖問題根源,并提出具有建設性的對策建議。
五、強化協同聯動,構建高效監管格局
一是加強聯合監管,搭建金融監管信息共享機制。探索與屬地人民銀行、金融監管、證監等部門建立聯合監管機制,推動形成對經濟形勢和金融業運行情況的信息共享和問題會商。依據各方金融監管職責定位,加強溝通協調,實現監管力量互補,形成監管合力,加大對違法違規問題的處理與處罰力度,增強監管震懾效應。
二是搭建交流平臺,培養金融監管人才。搭建學習財政金融監管業務、拓寬行業視角的平臺,鼓勵屬地金融監管部門,積極派員參與我局金融監管專項工作,促進共同提升政策理解與業務實操能力,為聯合培養金融監管人才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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