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調解遇瓶頸 律師助力破僵局
近日,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向第一師司法局致信,對塔里木律師事務所的兩位律師在代理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案中展現出的卓越法律素養和責任擔當,予以充分肯定和表揚。
雙方律師充分釋法說理,以高度的責任感和敬業精神,幫助當事人理清糾紛核心,引導雙方達成和解,主動擔當作為,積極化解矛盾糾紛,最終使案件順利調解,實現了社會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機統一。
在這起案件中,李某與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因房屋買賣合同發生糾紛,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未依據合同約定及時為李某辦理房產證,李某故訴至法院要求某房地產開發公司按照合同約定向其支付違約金。承辦法官接案后,多次與雙方溝通,但訴前調解未果。在庭審結束后,因雙方就違約金數額爭議較大,法官本著“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原則,不想一判了之,在庭后又與雙方取得了聯系,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庭后調解。承辦法官緊扣雙方矛盾焦點,梳理雙方矛盾脈絡,了解雙方訴求,耐心釋法明理,最終,在本案承辦法官、法官助理及雙方代理律師的多輪勸說下,雙方最終愿意各退一步,就違約金的數額達成了一致。

就在大家都以為本案的調解即將圓滿結束時,雙方又因訴訟費由誰承擔的問題產生了分歧,爭執不下,調解一度陷入僵局。在這關鍵時刻,李某的代理律師為打破僵局,讓案件能順利調解,主動表示由其承擔一千余元的訴訟費,該案得以順利化解。
在這起案件的處理過程中,雙方律師不僅展現了專業能力和職業操守,努力促成雙方和解,更體現了法治精神在糾紛解決中的重要作用,他們的行為不僅傳遞了律師行業的正能量,而且使當事人充分感受到了法治為民辦實事、解民憂的司法溫度。
下一步,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將持續貫徹司法為民理念,探索建立矛盾糾紛多元化機制,引導、吸納各類社會主體參與到糾紛化解工作中,強化司法服務保障,不斷滿足人民群眾的多元司法需求。
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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