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攬合同起糾紛,庭前調解化矛盾
“我不給錢,他把我的滴灌帶弄壞了,我還要向你索賠呢!”陳某氣勢洶洶的說道。
“他這個人一點都不講信用,這明明都是我們協商好的,現在倒好,賴賬不還了……”鄒某說道。
法庭內,陳某與鄒某正你一言、我一語地向法官助理表達著各自的不滿。
近日,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成功調解一起承攬合同糾紛。

2021年春耕春播時,陳某找鄒某為其經營的土地進行犁地、耙地、拋肥、播種等機力勞務。同年4月18日,陳某向鄒某出具《欠條》一份,載明春播機力費用總額、付款時間及利息約定。后就剩余4700元未付產生糾紛,鄒某訴至法院。一審判決陳某支付鄒某機力費4700元,陳某不服,遂提起上訴。
法官助理在查閱卷宗、梳理案情后,認為本案事實清楚,訴爭標的較小,為減輕當事人的訴累,當庭主持雙方進行調解。法官助理從情理和法理的角度入手,本著化解矛盾糾紛的理念,采用“面對面”調解的方式,就給付金額不斷與雙方當事人進行溝通。充分為當事人釋明法理,耐心勸導雙方要互諒互讓,經過多輪調解后,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陳某向鄒某支付機力費2700元,且當庭履行。該案得以圓滿解決。
“太感謝你啦!”陳某拿著調解書向法官助理連連道謝。
群眾利益無小事,一枝一葉總關情。今后,民事審判庭將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多渠道探索、多角度發力,進一步加大案件調解力度,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庭前,有效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終審:法院

用戶登錄
還沒有賬號?
立即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