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前端、治未病”,司法建議護航種苗安全
天氣漸暖,正值春耕春播之際,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認真貫徹落實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綜合治理類司法建議工作若干問題的規定》,發出今年一師法院系統首份《司法建議書》,主要針對近年來民商事審判工作中呈現出種苗銷售者未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因種子質量、種子銷售資質等原因產生的一系列糾紛,種源監管與老百姓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此類案件涉及面廣、涉眾面大,在社會上有舉足輕重的影響。就轄區如何規范種子銷售主體和銷售市場、如何加強監管,向師市相關部門發出《司法建議書》,提出了在狠抓源頭治理、加大執法力度、加強市場監測和質量檢測、強化規范引導等方面的意見建議。

師市相關部門在接到《司法建議書》后,高度重視此項工作,均采取了多項舉措加強種子監管工作,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加強了對種苗生產企業資質、品種特性、生產代銷合同繁種面積審核。二是加大對種子市場的執法檢查。三是進一步加強種子質量檢測工作,多方聯動,積極與其他部門協作配合,形成執法合力,維護生產經營和購買者的合法權益。四是利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312植樹節”多形成開展普法宣傳活動,切實提高團場職工群眾對農資法律法規的了解以及識假辯假的能力,增強職工群眾牢固樹立用種安全意識。

第一師中級人民法院自覺將審判工作融入社會安全穩定大局,依職權主動出擊,將司法建議工作當成一項高質量的審判業務,與有關部門協同發力、齊抓共管,為轄區綜合治理“把脈開方”,達到司法建議“源于案件,又超越案件”的效果。
終審:法院

用戶登錄
還沒有賬號?
立即注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