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wgj-2019-00001 | 發布機構: | 文廣局 |
| 生成日期: | 2019-09-12 | 廢止日期: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機構職能 | |
| 關鍵詞: | |||
機構職能
一、主要職責
1第一師阿拉爾市文化體育廣播影視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和國家關于文化、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文物保護和市場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并組織實施師市文化、體育、新聞出版、文物保護和市場管理工作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協調和指導下屬事業單位相關工作。
2、擬訂師市文化事業基本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國家和師市撥付(籌集)的文化建設經費;負責師市重點文化項目建設;培育師市文化、體育市場,推動文化體育產業的發展壯大。
3、負責管理師市社會公益文化事業,加強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建設,負責組織、指導社會重大文化活動開展,指導全市文化藝術創作與生產,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實驗性文化藝術品種,推動藝術事業的發展。
4、負責管理師市體育工作,協調區域性體育事業的發展;貫徹《全民健身條例》,指導和開展群眾性體育活動,組織參加和承辦體育競賽,選拔、培養、輸送體育人才,負責師市體育社團資格審查,開展體育合作與交流。
5、負責管理師市文物保護工作;負責師市重點文物的管理、保護、搶救、發掘、研究和鑒定等工作;依法監督管理文物市場。
6、擬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規劃,負責對師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研究、管理、申報和保護工作。
7、負責管理師市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研究擬訂電影發行、放映市場管理規章、辦法并組織實施。
8、負責管理、培育和發展師市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市場;負責對各類文化、體育、廣播電影電視、新聞出版經營單位的審核和審批工作。
9、承辦師市黨委、師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文旅局辦公地點:行政服務大廳二樓243室
二、內設科室
(一)文化科
負責文件的上傳下達、辦文、辦會、來信回復、來訪接待、調研綜合、決策參考、目標管理、文書檔案、印章、車輛、內外協調、撰寫材料等工作,配合做好宣傳、培訓等工作,并完成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文化方針政策;
2.研究擬訂師市文化藝術事業、文化產業等發展規劃;
3.指導、協調全師市藝術展演、展覽以及重大文藝演出;
4.指導師市各級群眾藝術館和文化館(站)的業務建設;
5.指導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建設工作;
6.指導師、團、連社區文化中心和文化活動室建設;
7.組織、協調、指導重大文化活動和基層群眾文化活動;
8.扶持和促進文化產業建設與發展;
9.組織全師市對外文化交流活動;
10.指導、管理對外文化交流和對外文化宣傳工作;
11.督促指導表演團體業務工作和電影拍攝、制作、發行及放映工作;
12.完成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3.負責師市文物保護管理、搶救維修、考古發掘、科技研究、文物鑒定以及宣傳教育等工作。依法規范社會文物流通、經銷和拍賣活動等工作。
14.負責師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研究。推動師市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傳承、普及、弘揚和振興。
15.指導管理師市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的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組織文化體育廣電和旅游對外交流活動,推動中華文化走出去。
負責人:包將軍 電話:0997-6359021
(二)體育廣電旅游科
1 推薦、培養各級社會體育指導員,組織、引導基層全民健身活動的持續、健康和廣泛開展;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負責做好師市群眾性體育設施建設的規劃、建設和督查工作;
3負責指導師市各單位積極開展群眾體育活動,推進群眾體育社會化,貫徹實施全民健身條例;
4負責做好師市相關職工群眾體育組織或代表隊參加區內和區外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管理及統籌安排工作;
5負責師市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或體育社團組織成立的資料審核、章程審定,以及督促相關社團組織制訂工作計劃,活動開展和工作總結等資料(含文字和圖片)的報備;
6.負責師市范圍內的對國家廣播、電視相關管理政策、制度的監督執行;
7.負責師市范圍的對非法地面衛星電視接收設施的專項整治工作;
8.負責師市范圍的農村流動數字電影放映工作的實施與管理。
9.完成上級部門及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10.指導并組織全區旅游資源的普查、規劃、整合、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按照全區旅游發展規劃,對旅游設施建設、旅游景區開發利用項目的審批提出建議。
11.制定全區旅游市場開發和營銷戰略、旅游整體形象宣傳計劃并組織實施,研究推進旅游產業結構調整和扶持旅游項目的政策措施,指導協調全區旅游節慶活動,指導全區旅游招商引資項目建設等工作。
12.組織指導全區重點旅游區域、旅游目的地、旅游線路和紅色旅游資源普查、策劃規劃、開發保護工作,指導和促進地方特色旅游商品開發營銷,培育發展旅游、休閑、度假經濟。
13.負責旅行社設立的初審工作。
14.承擔規范全區旅游市場秩序、旅游服務質量監督、維護旅游消費者和經營者合法權益的責任;規范旅游企業和從業人員的經營和服務行為,指導旅游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
15.負責全區旅游經濟運行監測、統計及行業信息發布,推進全區旅游產業信息化建設。
16.負責全區城鎮旅游經濟發展,編制全區旅游發展總體規劃和專項規劃,指導團鎮旅游經濟發展。
負責人:李惠(副科長) 電話:0997-6359080
辦公受理地點:阿拉爾市行政服務大廳窗口(文旅局) 工作時間:(冬)上午10:00-14:00 下午15:30-19:30 (夏)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聯系電話:0997-637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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