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ajj-2025-00022 | 發布機構: | 應急管理局 |
| 生成日期: | 2025-09-15 | 廢止日期: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規劃計劃 | |
| 關鍵詞: | |||
關于第一師十二團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9·14”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的評估報告
2024年9月14日19時30分許,第一師十二團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在清理化糞池的過程中發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2人死亡、1人重傷,直接經濟損失156.112萬元。2024年9月30日,師市人民政府批復同意《第一師十二團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9·14”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調查報告》。
為完善事故調查處理機制,堅持問責和整改并重,充分發揮事故查處對加強和改進安全生產工作的促進作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生產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評估辦法》(安委辦〔2021〕4號)等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有關要求,對《第一師十二團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9·14”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調查報告》(以下簡稱事故調查報告)的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進行了總結評估,現將有關事項報告如下:
一、評估工作開展情況
2025年8月10日至9月5日,按照事故“誰調查、誰評估”的原則,師市安委會辦公室組織原事故調查組成員單位公安局、農業農村局、文體廣旅局、人社局、總工會、應急管理局等部門共同參與評估工作。
評估工作緊緊圍繞事故整改措施落實情況這一中心任務,按照“四不放過”和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于8月21日收集十二團塔南鎮以及平安法治建設辦公室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實情況報告,核實查閱有關會議紀要、文件資料、人事檔案等資料,8月20日、8月29日,先后多次走訪指導、核查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整改落實情況,根據資料審查、座談問詢、走訪核查、查閱文件情況,對“8·4”一般中毒和窒息事故責任單位及相關人員的責任追究落實情況逐一進行梳理和核對,完成了評估工作。
二、總體評估意見
經評估認為,十二團塔南鎮和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基本落實了事故調查報告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要求,各單位均能依據師市人民政府批復意見,對有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員作出相關處理,未發現不按規定落實責任追究的問題。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均能認真汲取事故教訓,按照事故調查報告的要求落實事故各項責任追究和整改措施,健全完善安全生產機制,提升了安全管理水平。
三、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事故調查報告》中要求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依法進行責任追究,除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經營者任**仍在刑事調查階段外,其余事故責任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員責任追究已全部落實到位,具體情況如下:
(一)康溪寨樂園經營者任**
《事故調查報告》中認定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經營者任**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對任**未履行法定職責的違法行為給予處罰;對其涉嫌重大責任事故罪,建議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執行情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九十五條第一項的規定,師市應急管理局對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經營者任**作出處上一年收入百分之四十(2.16萬元)(經核實,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經營者任**2023年收入為5.4萬元)的行政處罰((一阿)應急罰〔2024〕41號);
2025年4月27日,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經營者任**向師市應急管理局申請延遲繳納罰款;
4月28日,師市應急管理局向其送達《延期(分期)繳納罰款批準書》((一阿)應急繳批〔2024〕41號),同意其延期繳納罰款,延長至2025年8月31日止;
8月25日,師市應急管理局向其送達了《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電子)》(繳款碼:6601 0025 0000 0358 6132);
2025年9月5日,任**將罰款繳納至指定銀行;
9月9日,該案已按程序結案。
2025年2月22日,師市應急管理局向公安局移送《案件移送書》((一阿)應急移〔2024〕41號),師市公安局對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經營者任**采取了取保候審強制措施,截至事故評估時間段,師市公安局仍在調查取證過程中,待證據收集完畢,預計2025年10月份移送阿拉爾墾區檢察院。
(二)有關公職人員
1.《事故調查報告》中認定十二團塔南鎮文體廣電旅游中心(原為文體廣電中心)專技人員李**對事故發生負有直接責任,建議作為問題線索,移交師市紀委監委處理。
執行情況:2025年2月28日,經師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研究,決定對李**記大過處分(處分期十八個月)(師市紀〔2025〕26號),自2025年2月28日起生效,處分期至2026年8月27日止。
2.《事故調查報告》中認定十二團塔南鎮文體廣電旅游中心副主任黃*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作為問題線索,移交師市紀委監委處理。
執行情況:2025年2月28日,經師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研究,決定對黃*黨內警告處分(影響期一年)(師市紀〔2025〕27號),自2025年2月28日起生效。
3.《事故調查報告》中認定十二團塔南鎮文明路社區書記夏**對事故發生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建議作為問題線索,移交師市紀委監委處理。
執行情況:2025年2月28日,經師市紀律檢查委員會研究,決定對夏**黨內警告處分(影響期一年)(師市紀〔2025〕28號),自2025年2月28日起生效。
4.《事故調查報告》中認定十二團塔南鎮黨委常委、副政委、二級調研員鮑**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建議向師市安委會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由師市安委會對其進行警示約談。
執行情況:十二團塔南鎮黨委常委、副政委、二級調研員鮑**已向師市安委會作了深刻書面檢查。
5.《事故調查報告》中認定十二團塔南鎮黨委常委、副團長董**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建議向師市安委會作出深刻書面檢查,由師市安委會對其進行警示約談。
執行情況:十二團塔南鎮黨委常委、副團長董**已向師市安委會作了深刻書面檢查。
6.《事故調查報告》中認定十二團塔南鎮黨委副書記、團長顧**對事故發生負領導責任,建議由師市安委會對其進行警示約談。
執行情況:2024年9月16日,兵團安委會召開兵團安委會對師市安全生產約談會議,十二團塔南鎮黨委副書記、團長顧**對事故發生作了深刻檢查。
(三)其他處理情況
1.師市農業農村局。《事故調查報告》中建議師市農業農村局向師市做出深刻書面檢查,根據2024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扣除其相應事故分數。
執行情況:2024年9月16日,兵團安委會召開兵團安委會對師市安全生產約談會議,師市農業農村局黨組書記、局長謝龍對事故發生作了深刻檢查。根據2024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扣除其相應事故分數0.4分,占考核總分數的20%。
2.十二團塔南鎮。《事故調查報告》中建議十二團塔南鎮向師市做出深刻書面檢查,根據2024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扣除其相應事故分數。
執行情況:2024年9月16日,兵團安委會召開兵團安委會對師市安全生產約談會議,十二團塔南鎮黨委副書記、團長顧**對事故發生作了深刻檢查。根據2024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扣除其相應事故分數師市安防消委會在2024年度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中扣除相應事故分數0.8分,占考核總分數的40%。
四、事故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一)屬地黨委政府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事故調查報告》中要求十二團塔南鎮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嚴格對照《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實施細則》《兵團新業態新領域和職能交叉領域安全監管職責清單》,梳理建立本級監管部門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全鏈條厘清各部門職責邊界。要督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制定內部學習計劃表,推動安全監管人員加強業務學習,編制印發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案頭書,突出法律法規、部門規章、上級文件進行學習研討,逐步提升監管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
經核查,十二團塔南鎮通過黨委常委會、理論學習中心組、行政辦公會等先后27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及指示批示精神;制定《十二團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職責清單和年度任務清單》《十二團各行業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分工》,團主要領導31次聽取安全生產周工作匯報,分析研判11次,先后召開4次專題會議和2次行政常務會議專題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利用“安全生產月”“119消防月”“5·12”防災減災日等重要時間節點,擴面提質安全宣傳“五進”行動,累計宣傳普及1.1萬余人次;組織參加師、團兩級培訓5場次,參與人數達4832人次;開展法治大培訓10期,講解有限空間危害及防范措施,受教育人數超1500人次;組織有限空間專項演練6次;2025年4月18日,組織174名企業負責人、作業人員全程參與有限空間作業演練暨現場觀摩培訓;對全團4601個有限空間完成編號建檔,對1300余處模糊不清的標識完成重新噴涂;投入6.1萬元為4個社區、2個重點連隊配備正壓式呼吸器、通風設備等安全防護和應急救援器材,并組織人員培訓器材使用方法;制定《第一師十二團有限空間管理制度》,嚴格“公司申請、社區報備、行業監管部門現場監督”的審批報批手續,截至目前,按審批報批手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9次。
(二)行業監管部門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事故調查報告》中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按照《師市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師市安委辦發〔2024〕47號)要求,強化有限空間日常管理,結合有限空間的定義和特點,以小區、網格、道路、生產經營單位為基本單元,開展有限空間底數摸排,強化應急救援管理,配齊氣體檢測設備、呼吸防護用品、墜落防護用品等設備設施,科學前置應急救援裝備,加強裝備日常維護保養。
經核查,師市農業農村局針對轄區內畜禽養殖場(戶)糞污處理有限空間分布情況進行排查整治,排查警示標識缺失破損、防護設施不全等隱患85處,完成現場整改67處(主要為標識污損問題),對18項剩余隱患均進行掛牌督辦;依據《畜禽糞污處理有限空間作業風險防控技術指南(試行)》,督促養殖場(戶)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格執行作業前安全生產承諾制度。2025年5月,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規范、風險辨識、應急處置要點及防護設備操作技能內容為重點,組織覆蓋養殖企業安全管理人員及作業人員50余人開展織專項安全培訓,提升從業人員實操能力。
(三)事故企業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實情況
《事故調查報告》中要求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完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管理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作業場所負責人、監護人員、檢測人員、操作人員、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職責;要制定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強化教育培訓,配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護設備設施,制定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處置方案,開展有限空間應急演練,要全面摸排、辨識廠區有限空間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強化作業管控。
經核查,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自事故發生到事故評估階段,并未對外營業,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建立了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了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和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處置方案,購買了三腳架、空氣呼吸器、安全帶、安全繩等作業安全防護設備,對廠內1處有限空間進行了辨識現場張貼了警示標識,與十二團塔南鎮文明路社區簽訂了安全協議,約定可根據作業需要隨時借用四合一氣體檢測儀氣體檢測裝備,與阿拉爾市潔而美家政務服有限公司簽訂了《污水清運協議》,約定由其承擔康溪寨樂園生活污水抽取等有限空間作業活動。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各團鎮(鄉)、街道辦、經開區以及行業主管部門有關生產經營單位深刻汲取事故教訓,對照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議查遺補漏補強了一些安全生產工作上的短板;通過評估也發現,仍有一些問題需要推動解決。
通過開展有限空間專項行動,發現部分生產經營單位仍然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現場管理制度、教育培訓制度等安全管理制度;窨井蓋、料倉口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和設備設施等入口未落實物理隔離、上鎖及規范警示標識;沒有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專項培訓,或培訓內容不符合要求,或安排考核不合格人員上崗;對有限空間作業承包方管理缺失等問題。
十二團塔南鎮雖然為社區、連隊配發了有限空間作業檢測、救援裝備,但在人員使用、日常維護保養方面仍存在不熟練、不到位現象。
六、措施建議
通過評估,針對發現問題,提出如下建議:
一是進一步增強安全生產紅線意識。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進一步深入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壓緊壓實安全生產責任,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入推進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全力防范有限空間小隱患引發大事故。
二是進一步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各單位要嚴格落實有限空間安全管理責任,科學辨識統計建立底數清單,加強設施管理,落實應急物資準備,建立裝備分布圖,定期開展有限空間應急演練,常態化開展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宣傳,提升職工群眾安全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是進一步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阿拉爾市康溪寨樂園要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按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有關要求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在復工前,要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嚴格落實五類人員安全職責,全面辨識管控風險,規范開展安全培訓與警示教育,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外包安全管理,加強教育培訓科學處置突發情況,配齊防范裝備,杜絕“三違”作業行為,防范類似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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