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cl-2023-00024 | 發布機構: | 殘疾人聯合會 |
| 生成日期: | 2023-04-14 | 廢止日期: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政策文件 | |
| 關鍵詞: | |||
兵團辦公廳關于印發《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的通知
各師市、院(校),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已經兵團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9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殘疾預防行動計劃
(2021—2025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康中國建設和新時代殘疾人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工作,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根據《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國辦發〔2021〕50號),結合兵團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疆和兵團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將殘疾預防融入兵團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增強全民殘疾預防意識,針對主要致殘因素、聚焦重點人群,健全完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全民動員、科學施策、依法推進,提高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兵團職工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聯防聯控。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多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共同參與的殘疾預防工作格局。強化政府責任,加強部門協作,完善防治策略、制度安排和保障政策。落實單位、個人責任,調動全社會積極性,形成政府、社會、個人協同推進殘疾預防的合力。
人人盡責,共建共享。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把增強公民個人殘疾預防意識和能力作為殘疾預防的基礎工程抓緊、抓實,廣泛開展殘疾預防宣傳教育,讓殘疾預防知識、行為和技能成為全民普遍具備的素養和能力。
系統推進,早期干預。全面實施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三級防控策略,著力推進關口前移、早期干預。針對各階段主要致殘因素采取綜合干預措施,推進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提供系統連續的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服務。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覆蓋兵團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絡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標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四)主要指標
注:“十三五”期間未開展數據統計工作的指標,2020年數據標注為“—”。
二、主要行動
(一)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
1.加大殘疾預防科普知識的推廣。堅持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開展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介,宣傳推廣殘疾預防科普知識。逐步將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納入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婦幼保健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殘疾人工作者等職業培訓課程和教材內容,形成殘疾預防知識科普骨干隊伍,確保殘疾預防知識規范、有效傳播。(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黨委宣傳部、網信辦,兵團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兵團總工會、團委、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面向兒童、青少年、新婚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開展針對性宣傳教育,主動提供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識,普及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防控的科學知識、方法;面向傷病者、殘疾人,加強康復知識的宣傳普及,著力提升康復意識、能力。引導形成正確殘疾預防理念,增強全社會的殘疾預防意識。(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兵團總工會、團委、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突出重點區域殘疾預防知識普及。針對南疆師市部分團場(鎮)婚育突出問題進行重點防控,以推進南疆師市婚育新風促進工程為抓手,積極開展婚前(孕前)健康教育,大力宣傳孕前保健知識,通過講解、發放宣傳材料或觀看視頻等方式傳授優生優育知識,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強婚前保健指導,通過早期發現、遺傳咨詢等手段,采取積極的防治措施,防止和減少殘疾人口的出生。(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黨委統戰部,兵團民政局,兵團婦聯,南疆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組織實施重點宣傳教育行動。持續開展殘疾預防日宣傳教育活動,同時利用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組織開展殘疾預防知識專題宣傳,充分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形式、傳播方式,提升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影響力、實效性和針對性。(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兵團黨委宣傳部牽頭,兵團黨委網信辦,兵團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兵團總工會、團委、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5.加強婚前、孕前保健。推進婚前保健,推廣婚育健康宣傳教育,加強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并提出醫學意見,指導婚前醫學檢查服務機構科學優化婚前醫學檢查場所布局及服務流程,加強婚姻登記場所婚姻家庭健康咨詢室建設,加大健康婚育指導力度。深入實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科學備孕,為計劃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咨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孕前優生服務,重點加強南疆師市的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民政局,兵團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6.做好產前篩查、診斷。積極推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加強生育全過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廣泛開展產前篩查,加強對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診斷。加強出生缺陷監測,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等制度,強化師市、團場(鎮)、連隊(社區)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負責)
7.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全面開展新生兒苯丙酮尿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等遺傳代謝性疾病和聽力篩查,逐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范圍,推進早篩、早診、早治。持續推進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幼機構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深入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做實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進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孤獨癥等五類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先天性缺陷性疾病篩查,建立篩查、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不斷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能力和效果。(兵團衛生健康委,兵團殘聯牽頭,兵團教育局,兵團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疾病致殘防控行動
8.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實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戒煙限酒、合理膳食、均衡營養、科學運動,減少每日食用油、鹽、糖攝入量,推廣應用國家膳食指南。落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新兵發〔2021〕41號),發揮好體育健身在健康干預、慢性病防治、康復中的作用。加強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規范管理,做好并發癥篩查和干預。豐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推進慢性病醫防融合管理。持續開展腦卒中等高危人群篩查與干預項目。著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教育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兵團殘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構建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強化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社會工作服務和個體危機干預,加強群體危機管理,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遭遇突發公共事件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依托師市、團場(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或基層綜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詢(輔導)室或社會工作室,對社區居民普遍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加強對精神分裂癥、阿爾茨海默癥、抑郁癥、孤獨癥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和治療。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范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將南疆師市低收入、嚴重精神障礙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救治范圍,加強服務管理和救治救助。(兵團黨委政法委,兵團公安局、民政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兵團婦聯、殘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全面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繼續將脊髓灰質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保持在高水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嚴格落實疫苗專項監管要求,保證疫苗使用安全。加強傳染病防控,做好傳染病報告及患者醫療救治。持續消除碘缺乏病、大骨節病等重大地方病致殘。(兵團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貫徹落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兵衛發〔2022〕20號)任務要求。完善職業病診斷、鑒定及救治救助工作機制。加強職業病危害風險信息監測,規范開展重點職業病和危害因素監測,擴大職業病防治項目監測范圍。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設,做好重點行業職業健康管理,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提升職業健康工作水平。落實防塵、防毒、防噪聲、防輻射等重點防護措施,減少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加強重點人群勞動保護,減少接觸危害因素。加強嚴重致殘職業病患者救治,預防粉塵、毒物、噪聲等致殘。(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急管理局,兵團總工會,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傷害致殘防控行動
12.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排查治理重點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持續改善工礦行業勞動條件。大力推進工傷預防工作,減少因工傷致殘。加強消防安全治理,排查治理客運車站、機場、醫院、學校、幼兒園、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完善消防安全設施,持續開展建筑消防安全設施“三化”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升加強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社區消防安全能力、防范火災能力。(兵團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牽頭,兵團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委,兵團總工會,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加強交通安全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設施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加強旅游包車、班線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貨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管理,推動落實政府領導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機動車生產、改裝、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救治,減少交通事故致殘。(兵團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牽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開展學校、幼兒園、社區、家庭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推廣“四安全”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模式,積極開展針對兒童溺水、道路交通傷害、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風險的安全教育,鼓勵兵團企業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兒童用品國家標準制修訂,改善兒童用品的質量,加強監督和管理。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加強老年友好環境建設,鼓勵家居環境適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險環境。開展老年人跌倒干預和健康指導,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對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兵團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兵團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加強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及群眾性應急演練。增強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及互救能力,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做好災害監測預警、應急準備、應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復重建等工作,加強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御,常態化開展實戰演練,提高突發災害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完善應急醫療技能實戰訓練、救援人員康復治療技能培訓、移動醫院和醫療救援裝備儲備等。(兵團應急管理局牽頭,兵團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聚焦突出問題,防范化解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現代化。完善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常態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定期開展風險評估研判,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監督,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各環節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無證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持續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兵團市場監管局牽頭,兵團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委,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7.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全面開展城鄉飲用水衛生監測,及時掌握兵團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確保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推動城市供水設施建設改造,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進團場連隊飲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轉變。提升城鎮供水及水質安全保障能力。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推動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積極推進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實施清潔取暖等措施,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加強噪聲污染治理。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減少飲用水、空氣、噪聲等環境污染致殘。(兵團生態環境局牽頭,兵團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委,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康復服務促進行動
18.加強康復醫療服務。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國衛醫發〔2021〕19號),提高師市、團場(鎮)康復中心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完善康復醫療服務指南和技術規范,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院校設置康復治療、康復工程等相關學科和專業。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鼓勵有條件的師市、團場(鎮)醫療機構將機構內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連隊(社區)和家庭。落實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推動康復醫療與康復輔具配置服務銜接融合。以醫聯(共)體為單位,統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完善醫聯(共)體模式下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引育、留用機制和服務收入多渠道補助機制,強化基層醫療及康復服務能力,滿足當地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診治和殘疾人等重點人群康復需求。(兵團發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兵團殘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9.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開展殘疾人基本需求與服務狀況調查,持續組織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為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訓練、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復服務。加強師市、團場(鎮)殘疾人康復中心規范化建設,提高定點服務機構專業化程度。落實《兵團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標準和服務規范(試行)》(兵殘聯發〔2021〕4號)。著力推進精神障礙、智力殘疾等社區康復服務。廣泛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推進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健全基本康復服務、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標準規范,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增加康復服務供給,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規范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提升康復服務質量。有條件的師市可對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給予補貼。(兵團殘聯牽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推動長期照護服務。建立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改善失能老人照護服務質量,努力延緩殘疾發生、發展。落實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做好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補貼以及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的銜接。持續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不斷完善符合兵團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師市開發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照護服務。(兵團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執行國家新修訂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持續推動兵團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殘疾人服務設施等加快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實施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高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水平,推進老年人住宅的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大力發展信息無障礙建設,加快政府服務、公共服務、電子商務等無障礙環境改造,推廣便利普惠的電信服務,加快普及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兵團黨委網信辦,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民政局,兵團殘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兵團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統籌實施本行動計劃,指導各師市、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通報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師市要健全工作推進機制,保障工作條件,加強統籌,確保實現各項任務目標。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納入重點工作安排,逐項抓好落實。(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監測評估。兵團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任務指標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相關任務落實情況的數據和信息。兵團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組織開展中期及終期評估,通過評估了解掌握本行動計劃實施進展情況,系統分析評價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做法,找出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各師市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做好本地殘疾預防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對進度滯后、工作不力的師市、部門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做好宣傳引導。采取多種方式,強化輿論宣傳。宣傳介紹實施本行動計劃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幫助社會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內容,鼓勵引導社會廣泛參與、支持實施。及時宣傳報道實施進展、階段性成效,做好經驗交流分享,為推進實施營造良好氛圍。(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黨委宣傳部、網信辦,兵團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兵團總工會、團委、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2022年9月18日印發
各師市、院(校),兵團機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已經兵團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2022年9月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殘疾預防行動計劃
(2021—2025年)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健康中國建設和新時代殘疾人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殘疾預防工作,有效減少和控制殘疾發生、發展,根據《國家殘疾預防行動計劃(2021—2025年)》(國辦發〔2021〕50號),結合兵團實際,制定本行動計劃。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疆和兵團工作的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完整準確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貫徹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基層為重點,以改革創新為動力,將殘疾預防融入兵團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增強全民殘疾預防意識,針對主要致殘因素、聚焦重點人群,健全完善殘疾預防工作體系,全民動員、科學施策、依法推進,提高全社會殘疾風險綜合防控能力,有力保障兵團職工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
(二)基本原則
政府主導,聯防聯控。進一步完善政府主導、多部門協調聯動、社會共同參與的殘疾預防工作格局。強化政府責任,加強部門協作,完善防治策略、制度安排和保障政策。落實單位、個人責任,調動全社會積極性,形成政府、社會、個人協同推進殘疾預防的合力。
人人盡責,共建共享。倡導每個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把增強公民個人殘疾預防意識和能力作為殘疾預防的基礎工程抓緊、抓實,廣泛開展殘疾預防宣傳教育,讓殘疾預防知識、行為和技能成為全民普遍具備的素養和能力。
系統推進,早期干預。全面實施覆蓋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殘疾預防三級防控策略,著力推進關口前移、早期干預。針對各階段主要致殘因素采取綜合干預措施,推進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提供系統連續的篩查、診斷、治療、康復一體化服務。
(三)工作目標
到2025年,覆蓋兵團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殘疾預防政策體系進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殘疾預防服務網絡更加健全,全民殘疾預防素養明顯提升,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主要致殘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殘疾康復服務狀況持續改善,殘疾預防主要指標高于全國平均水平。
(四)主要指標
注:“十三五”期間未開展數據統計工作的指標,2020年數據標注為“—”。
二、主要行動
(一)殘疾預防知識普及行動
1.加大殘疾預防科普知識的推廣。堅持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開展殘疾預防知識普及。充分利用各類宣傳媒介,宣傳推廣殘疾預防科普知識。逐步將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核心知識納入全科醫生、專科醫生、婦幼保健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殘疾人工作者等職業培訓課程和教材內容,形成殘疾預防知識科普骨干隊伍,確保殘疾預防知識規范、有效傳播。(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黨委宣傳部、網信辦,兵團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兵團總工會、團委、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加強重點人群殘疾預防知識普及。面向兒童、青少年、新婚夫婦、孕產婦、嬰幼兒家長、老年人、高危職業從業者等重點人群,開展針對性宣傳教育,主動提供殘疾預防和出生缺陷防治科普知識,普及遺傳和發育、疾病、傷害等致殘防控的科學知識、方法;面向傷病者、殘疾人,加強康復知識的宣傳普及,著力提升康復意識、能力。引導形成正確殘疾預防理念,增強全社會的殘疾預防意識。(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兵團總工會、團委、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3.突出重點區域殘疾預防知識普及。針對南疆師市部分團場(鎮)婚育突出問題進行重點防控,以推進南疆師市婚育新風促進工程為抓手,積極開展婚前(孕前)健康教育,大力宣傳孕前保健知識,通過講解、發放宣傳材料或觀看視頻等方式傳授優生優育知識,構建新型婚育文化。加強婚前保健指導,通過早期發現、遺傳咨詢等手段,采取積極的防治措施,防止和減少殘疾人口的出生。(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黨委統戰部,兵團民政局,兵團婦聯,南疆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4.組織實施重點宣傳教育行動。持續開展殘疾預防日宣傳教育活動,同時利用愛耳日、愛眼日、世界噪音日、防治碘缺乏病日、預防出生缺陷日、精神衛生日、防災減災日、全國消防日、全國交通安全日等宣傳節點,組織開展殘疾預防知識專題宣傳,充分利用群眾喜聞樂見的活動形式、傳播方式,提升各類宣傳教育活動的影響力、實效性和針對性。(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兵團黨委宣傳部牽頭,兵團黨委網信辦,兵團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兵團總工會、團委、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出生缺陷和發育障礙致殘防控行動
5.加強婚前、孕前保健。推進婚前保健,推廣婚育健康宣傳教育,加強對遺傳性疾病、指定傳染病、嚴重精神障礙的檢查并提出醫學意見,指導婚前醫學檢查服務機構科學優化婚前醫學檢查場所布局及服務流程,加強婚姻登記場所婚姻家庭健康咨詢室建設,加大健康婚育指導力度。深入實施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增補葉酸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指導科學備孕,為計劃懷孕夫婦提供健康教育、咨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孕前優生服務,重點加強南疆師市的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民政局,兵團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6.做好產前篩查、診斷。積極推進計劃生育優質服務,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加強生育全過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廣泛開展產前篩查,加強對常見胎兒染色體病、嚴重胎兒結構畸形、單基因遺傳病等重大出生缺陷的產前篩查和診斷。加強出生缺陷監測,推進出生缺陷綜合防治。推進高齡孕產婦等重點人群的分類管理和服務,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等制度,強化師市、團場(鎮)、連隊(社區)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負責)
7.加強兒童早期篩查和早期干預。全面開展新生兒苯丙酮尿癥、先天性甲狀腺功能減低癥等遺傳代謝性疾病和聽力篩查,逐步擴大致殘性疾病篩查病種范圍,推進早篩、早診、早治。持續推進嬰幼兒早期發展服務,加強對家庭和托幼機構兒童早期發展服務的指導,深入實施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出生缺陷干預救助項目。做實0—6歲兒童健康管理工作,大力推進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孤獨癥等五類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先天性缺陷性疾病篩查,建立篩查、診斷、康復救助銜接機制,不斷提升兒童致殘性疾病早發現、早診斷、早干預、早康復能力和效果。(兵團衛生健康委,兵團殘聯牽頭,兵團教育局,兵團婦聯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疾病致殘防控行動
8.加強慢性病致殘防控。普及健康生活方式,全面實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動,戒煙限酒、合理膳食、均衡營養、科學運動,減少每日食用油、鹽、糖攝入量,推廣應用國家膳食指南。落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全民健身實施計劃(2021—2025年)》(新兵發〔2021〕41號),發揮好體育健身在健康干預、慢性病防治、康復中的作用。加強高血壓、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規范管理,做好并發癥篩查和干預。豐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內容,提高服務質量,推進慢性病醫防融合管理。持續開展腦卒中等高危人群篩查與干預項目。著力做好防盲治盲、防聾治聾工作。(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教育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兵團殘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9.加強社會心理服務和精神疾病防治。構建社會心理健康服務體系,強化重點人群心理健康服務、社會工作服務和個體危機干預,加強群體危機管理,將心理援助納入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遭遇突發公共事件群體提供心理援助服務。依托師市、團場(鎮)社區綜合服務設施或基層綜治中心建立心理咨詢(輔導)室或社會工作室,對社區居民普遍開展心理健康宣傳教育和心理疏導。加強對精神分裂癥、阿爾茨海默癥、抑郁癥、孤獨癥等主要致殘性精神疾病的篩查識別和治療。做好嚴重精神障礙患者規范管理,落實監管責任,將南疆師市低收入、嚴重精神障礙者全部納入醫療救助救治范圍,加強服務管理和救治救助。(兵團黨委政法委,兵團公安局、民政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兵團婦聯、殘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0.加強傳染病及地方病致殘防控。全面實施國家免疫規劃,繼續將脊髓灰質炎等致殘性傳染病的疫苗接種率保持在高水平。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疫苗管理法》,嚴格落實疫苗專項監管要求,保證疫苗使用安全。加強傳染病防控,做好傳染病報告及患者醫療救治。持續消除碘缺乏病、大骨節病等重大地方病致殘。(兵團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1.加強職業病致殘防控。貫徹落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職業病防治規劃(2021—2025年)》(兵衛發〔2022〕20號)任務要求。完善職業病診斷、鑒定及救治救助工作機制。加強職業病危害風險信息監測,規范開展重點職業病和危害因素監測,擴大職業病防治項目監測范圍。加強職業健康監管體系建設,做好重點行業職業健康管理,督促用人單位落實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提升職業健康工作水平。落實防塵、防毒、防噪聲、防輻射等重點防護措施,減少工作場所職業危害因素。加強重點人群勞動保護,減少接觸危害因素。加強嚴重致殘職業病患者救治,預防粉塵、毒物、噪聲等致殘。(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應急管理局,兵團總工會,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傷害致殘防控行動
12.加強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加大安全生產監管執法力度,排查治理重點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持續改善工礦行業勞動條件。大力推進工傷預防工作,減少因工傷致殘。加強消防安全治理,排查治理客運車站、機場、醫院、學校、幼兒園、養老院、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及勞動密集型企業等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隱患,完善消防安全設施,持續開展建筑消防安全設施“三化”和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提升加強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建設和社區消防安全能力、防范火災能力。(兵團應急管理局、公安局牽頭,兵團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衛生健康委,兵團總工會,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3.加強道路交通和運輸安全管理。加強交通安全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深化隱患排查治理,提升道路設施安全保障水平,加大嚴重交通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加強道路運輸指揮調度、動態監測、應急處置。加強旅游包車、班線客車、危險貨物運輸車、貨車等重點車輛安全管理,推動落實政府領導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安全主體責任。加強對機動車生產、改裝、登記、檢驗等環節監管。加強道路交通事故傷者救援、救治,減少交通事故致殘。(兵團公安局、交通運輸局牽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衛生健康委、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4.加強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殘防控。開展學校、幼兒園、社區、家庭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推廣“四安全”兒童傷害綜合干預模式,積極開展針對兒童溺水、道路交通傷害、跌落、燒燙傷、中毒、暴力等風險的安全教育,鼓勵兵團企業事業單位積極參與兒童用品國家標準制修訂,改善兒童用品的質量,加強監督和管理。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加強老年友好環境建設,鼓勵家居環境適老化改造,改造易致跌倒的危險環境。開展老年人跌倒干預和健康指導,提高老年人及其照料者預防跌倒的意識和能力。提高對兒童傷害和老年人跌倒的救援、救治水平。(兵團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兵團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5.增強防災減災能力。加強災害風險隱患排查及群眾性應急演練。增強社會公眾防災減災意識及互救能力,提升防災減災能力。做好災害監測預警、應急準備、應急救援、生活救助、恢復重建等工作,加強社區、學校、幼兒園、醫院、車站、工廠等人員密集場所災害防御,常態化開展實戰演練,提高突發災害現場應急處置能力和水平。完善應急醫療技能實戰訓練、救援人員康復治療技能培訓、移動醫院和醫療救援裝備儲備等。(兵團應急管理局牽頭,兵團教育局、民政局、自然資源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加強農產品和食品藥品安全監管。聚焦突出問題,防范化解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治理現代化。完善食品安全風險分級管理制度,常態化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定期開展風險評估研判,加強生產經營過程監督,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全面加強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的研制生產經營使用各環節監管。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藥品、無證醫療器械違法行為,持續加強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兵團市場監管局牽頭,兵團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委,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7.保障飲用水安全和加強空氣、噪聲污染治理。全面開展城鄉飲用水衛生監測,及時掌握兵團飲用水水質基本狀況,確保達到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保障,推動城市供水設施建設改造,保障城市供水安全,推進團場連隊飲水安全向供水保障轉變。提升城鎮供水及水質安全保障能力。持續開展大氣污染防治行動,強化工業企業無組織排放管控,推進工業污染源全面達標排放,加大超標處罰和聯合懲戒力度。大力推進企業清潔生產,推動重點行業污染治理升級改造,積極推進鋼鐵等行業超低排放改造,深入推進柴油貨車污染治理,實施清潔取暖等措施,加強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加強噪聲污染治理。強化生態環境與健康管理,減少飲用水、空氣、噪聲等環境污染致殘。(兵團生態環境局牽頭,兵團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利局、衛生健康委,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康復服務促進行動
18.加強康復醫療服務。貫徹落實《關于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國衛醫發〔2021〕19號),提高師市、團場(鎮)康復中心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完善康復醫療服務指南和技術規范,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鼓勵有條件的院校設置康復治療、康復工程等相關學科和專業。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鼓勵有條件的師市、團場(鎮)醫療機構將機構內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連隊(社區)和家庭。落實醫療康復項目納入基本醫療保障支付范圍。推動康復醫療與康復輔具配置服務銜接融合。以醫聯(共)體為單位,統籌推進基層醫療衛生、基礎設施和信息化建設,完善醫聯(共)體模式下基層醫療衛生人才引育、留用機制和服務收入多渠道補助機制,強化基層醫療及康復服務能力,滿足當地常見病、多發病、慢性病診治和殘疾人等重點人群康復需求。(兵團發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衛生健康委、醫療保障局,兵團殘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19.保障殘疾人基本康復服務。開展殘疾人基本需求與服務狀況調查,持續組織實施殘疾人精準康復服務行動,為殘疾人提供康復醫療、康復訓練、康復輔助器具配置等基本康復服務。加強師市、團場(鎮)殘疾人康復中心規范化建設,提高定點服務機構專業化程度。落實《兵團殘疾人社區康復工作標準和服務規范(試行)》(兵殘聯發〔2021〕4號)。著力推進精神障礙、智力殘疾等社區康復服務。廣泛開展殘疾人社區康復,推進殘疾人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健全基本康復服務、康復輔助器具適配服務標準規范,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增加康復服務供給,確保殘疾兒童得到及時有效的康復服務。規范殘疾兒童康復機構管理,提升康復服務質量。有條件的師市可對困難殘疾人、重度殘疾人基本型輔助器具適配給予補貼。(兵團殘聯牽頭,兵團衛生健康委、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0.推動長期照護服務。建立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銜接的專業化長期照護服務體系,改善失能老人照護服務質量,努力延緩殘疾發生、發展。落實經濟困難的失能老年人補貼制度,做好與經濟困難的高齡、失能老人補貼以及殘疾人兩項補貼政策的銜接。持續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工作,不斷完善符合兵團實際的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鼓勵有條件的師市開發商業性長期護理保險產品,為參保人提供個性化照護服務。(兵團民政局、衛生健康委、市場監管局、財政局、醫療保障局,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21.提升無障礙設施建設水平。執行國家新修訂的無障礙環境建設標準,持續推動兵團城市道路、公共交通、居住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和殘疾人服務設施等加快無障礙建設和改造。實施困難重度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提高殘疾人家庭無障礙改造水平,推進老年人住宅的適老化及無障礙改造。大力發展信息無障礙建設,加快政府服務、公共服務、電子商務等無障礙環境改造,推廣便利普惠的電信服務,加快普及互聯網網站、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和自助公共服務設備無障礙。(兵團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兵團黨委網信辦,兵團工業和信息化局、交通運輸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民政局,兵團殘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兵團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統籌實施本行動計劃,指導各師市、各有關部門及單位落實相關工作任務,定期召開會議,聽取匯報,通報情況,研究解決重大問題。各師市要健全工作推進機制,保障工作條件,加強統籌,確保實現各項任務目標。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將所承擔的殘疾預防工作任務納入重點工作安排,逐項抓好落實。(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開展監測評估。兵團殘疾人工作委員會成員單位和有關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任務指標年度監測,及時收集、分析反映相關任務落實情況的數據和信息。兵團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組織開展中期及終期評估,通過評估了解掌握本行動計劃實施進展情況,系統分析評價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總結經驗做法,找出突出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各師市殘疾人工作委員會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做好本地殘疾預防行動計劃實施情況監測評估。對進度滯后、工作不力的師市、部門和單位,及時督促整改。(各級殘疾人工作委員會及其成員單位、有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做好宣傳引導。采取多種方式,強化輿論宣傳。宣傳介紹實施本行動計劃的重大意義、目標任務和主要舉措,幫助社會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內容,鼓勵引導社會廣泛參與、支持實施。及時宣傳報道實施進展、階段性成效,做好經驗交流分享,為推進實施營造良好氛圍。(兵團殘聯,兵團衛生健康委牽頭,兵團黨委宣傳部、網信辦,兵團教育局、工業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文體廣電和旅游局,兵團總工會、團委、婦聯,各師市按職責分工負責)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辦公廳
2022年9月18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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