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kx-2022-00023 | 發布機構: | 科學技術協會 |
| 生成日期: | 2022-08-23 | 廢止日期: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政策解讀 | |
| 關鍵詞: | |||
《兵團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政策解讀
一、開展科技成果評價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推動成果評價改革,是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緊密結合的重要舉措。自2016年科技部取消科技成果鑒定以來,兵團科技成果評價一直缺乏指導,無序發展。兵團黨委、兵團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政策文件,推動科技成果評價改革。但由于缺少成果評價專項政策文件指導,評價機構發展不平衡、導向作用發揮不突出、價值發現和激勵效果不顯著。
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的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2021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中強調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要用好科技成果評價這個指揮棒,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堅持正確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2021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26號),全面部署了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四梁八柱”,在成果評價導向、體系、舉措、手段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和任務。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和兵團主要領導批示要求,結合兵團實際,兵團辦公廳制定出臺了《兵團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完善科技成果評價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以科技成果評價改革,進一步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樹立以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導向,堅決破“四唯”傾向,鼓勵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以科技創新引領兵團高質量發展。
三、為什么要制定《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文件精神,結合兵團實際,主要解決四方面問題:
一是在解決“評什么”方面,提出科技成果評價分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軟科學研究四類實施,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多維度評價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
二是在解決“誰來評”方面,堅持“誰委托科研任務誰評價”“誰使用科研成果誰評價”,提出構建由政府、企業、金融投資機構、第三方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評價結構,突出評價的用戶導向、應用導向和績效導向。基礎研究類以小同行評議為主;應用研究類以行業用戶和社會評價為主;技術開發和產業化類以用戶評價、市場檢驗和第三方評價為主;軟科學類采用同行評價。
三是在解決“怎么評”方面,提出根據成果類型開展多維度、
多層次分類評價,按照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等不同成果類型,形成符合科學規律的多元化分類評價機制。
四是在解決“怎么用”方面,讓科技成果評價成為激勵創新的“指揮棒”,讓成果評價與“三評”(項目評審、機構評估、人才評價)改革有機結合,把評價結果做為資源配置、科技獎勵、人才激勵等的重要依據。通過評價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
四、《實施意見》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任務、組織保障五部分內容。提出堅持正確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堅持分類評價與多元評價,堅持統籌推進與試點先行等3個原則。提出
“十四五”期間,制定比較完善的科技成果評價政策、分類標準和評價指標,培育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第三方社會評價機構,到2025年全面建成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等目標。
對應國家《指導意見》十個方面措施,結合兵團實際,提出14項具體任務。
一是實施科技成果分類評價。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評價分類、明確科技成果評價內容、構建分類評價指標體系等3項任務。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評價規程。提出開展科技成果分類評價、拓展科技成果評價形式、優化科技成果評價流程等3項任務。
三是創新科技成果評價方式。提出改革科技項目成果評價、大力推進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支持投融資機構參與科技成果評價、發展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創新科技成果評價工具和模式等5項任務。
四是強化科技成果評價應用。提出完善科技成果獎勵體系、充分發揮成果評價在科技評價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激勵和免責機制等3項任務。
同時,《實施意見》要求,要加強組織保障、落實主體責任、開展評價試點、優化評價環境。
五、如何實施科技成果的分類評價?
《實施意見》對科技成果評價分為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軟科學研究四類不同類型。基礎研究類主要評價成果的科學價值。應用研究類主要評價成果的技術價值。技術開發和產業化主要評價成果的經濟價值。軟科學研究類主要評價成果的社會價值。
六、成果評價中如何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
《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如何破“四唯”。
一是全面糾正評價中單純重數量指標、輕質量貢獻等不良傾向,以破除“四唯”為突破口,不把論文數量、代表作數量、影響因子作為唯一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
二是優化項目評審指標,對具有重大學術影響、取得顯著應用效果、為兵團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穩定作出突出貢獻的高質量科技成果,提高其評價權重。
三是不把科技成果完成人的職稱、學歷、頭銜、獲獎情況、行政職務、承擔科研項目數量等作為科技評價的主要依據。
四是簡化人才評價程序,對兵團確定的取得重大“卡脖子”技術突破、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科技成果的人才,可直接評定高級職稱、認定兵團人才稱號。
政策原文:兵團辦公廳印發《兵團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一、開展科技成果評價的主要背景是什么?
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推動成果評價改革,是促進科技與經濟社會發展更加緊密結合的重要舉措。自2016年科技部取消科技成果鑒定以來,兵團科技成果評價一直缺乏指導,無序發展。兵團黨委、兵團辦公廳出臺了《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政策文件,推動科技成果評價改革。但由于缺少成果評價專項政策文件指導,評價機構發展不平衡、導向作用發揮不突出、價值發現和激勵效果不顯著。
黨的十九大報告強調要深化科技體制改革,促進科技成果轉化。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要堅持創新在我國現代化建設全局的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強作為國家發展的戰略支撐。2021年,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中強調加快實現科技自立自強,要用好科技成果評價這個指揮棒,遵循科技創新規律,堅持正確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2021年7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1〕26號),全面部署了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四梁八柱”,在成果評價導向、體系、舉措、手段等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和任務。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指導意見》和兵團主要領導批示要求,結合兵團實際,兵團辦公廳制定出臺了《兵團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以下簡稱《實施意見》)。
二、完善科技成果評價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以科技成果評價改革,進一步激發各類創新主體活力,樹立以科技創新質量、績效、貢獻為核心的導向,堅決破“四唯”傾向,鼓勵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以科技創新引領兵團高質量發展。
三、為什么要制定《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全面貫徹落實國家文件精神,結合兵團實際,主要解決四方面問題:
一是在解決“評什么”方面,提出科技成果評價分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軟科學研究四類實施,采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多維度評價成果的科學、技術、經濟、社會、文化價值。
二是在解決“誰來評”方面,堅持“誰委托科研任務誰評價”“誰使用科研成果誰評價”,提出構建由政府、企業、金融投資機構、第三方社會組織共同參與的評價結構,突出評價的用戶導向、應用導向和績效導向。基礎研究類以小同行評議為主;應用研究類以行業用戶和社會評價為主;技術開發和產業化類以用戶評價、市場檢驗和第三方評價為主;軟科學類采用同行評價。
三是在解決“怎么評”方面,提出根據成果類型開展多維度、
多層次分類評價,按照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等不同成果類型,形成符合科學規律的多元化分類評價機制。
四是在解決“怎么用”方面,讓科技成果評價成為激勵創新的“指揮棒”,讓成果評價與“三評”(項目評審、機構評估、人才評價)改革有機結合,把評價結果做為資源配置、科技獎勵、人才激勵等的重要依據。通過評價激發科技人員積極性,促進創新鏈、產業鏈、價值鏈深度融合。
四、《實施意見》主要包括哪些內容?
《實施意見》主要包括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重點任務、組織保障五部分內容。提出堅持正確的科技成果評價導向,堅持分類評價與多元評價,堅持統籌推進與試點先行等3個原則。提出 “十四五”期間,制定比較完善的科技成果評價政策、分類標準和評價指標,培育一批具有較高水平第三方社會評價機構,到2025年全面建成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體系等目標。
對應國家《指導意見》十個方面措施,結合兵團實際,提出14項具體任務。
一是實施科技成果分類評價。提出完善科技成果評價分類、明確科技成果評價內容、構建分類評價指標體系等3項任務。
二是完善科技成果評價規程。提出開展科技成果分類評價、拓展科技成果評價形式、優化科技成果評價流程等3項任務。
三是創新科技成果評價方式。提出改革科技項目成果評價、大力推進科技成果市場化評價、支持投融資機構參與科技成果評價、發展科技成果第三方評價、創新科技成果評價工具和模式等5項任務。
四是強化科技成果評價應用。提出完善科技成果獎勵體系、充分發揮成果評價在科技評價中的基礎性作用、完善激勵和免責機制等3項任務。
同時,《實施意見》要求,要加強組織保障、落實主體責任、開展評價試點、優化評價環境。
五、如何實施科技成果的分類評價?
《實施意見》對科技成果評價分為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軟科學研究四類不同類型。基礎研究類主要評價成果的科學價值。應用研究類主要評價成果的技術價值。技術開發和產業化主要評價成果的經濟價值。軟科學研究類主要評價成果的社會價值。
六、成果評價中如何破除“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問題?
《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如何破“四唯”。
一是全面糾正評價中單純重數量指標、輕質量貢獻等不良傾向,以破除“四唯”為突破口,不把論文數量、代表作數量、影響因子作為唯一的量化考核評價指標。
二是優化項目評審指標,對具有重大學術影響、取得顯著應用效果、為兵團經濟社會發展和安全穩定作出突出貢獻的高質量科技成果,提高其評價權重。
三是不把科技成果完成人的職稱、學歷、頭銜、獲獎情況、行政職務、承擔科研項目數量等作為科技評價的主要依據。
四是簡化人才評價程序,對兵團確定的取得重大“卡脖子”技術突破、產生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科技成果的人才,可直接評定高級職稱、認定兵團人才稱號。
政策原文:兵團辦公廳印發《兵團關于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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