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000000000-2022-00156 | 發布機構: | 師市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 |
| 生成日期: | 2022-07-19 | 廢止日期: | |
| 文 號: | 主題分類: | 應急管理 | |
| 關鍵詞: | |||
關于開展師市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的通知
各團場(鎮)、街道辦、經開區安委會、師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深刻汲取近年來高層建筑各類火災事故教訓,按照《關于開展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的通知》(新兵安委辦發電〔2022〕9號)要求,師市將于7月19日起開展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
師市轄區高層商住混合體、高層住宅、高層公共建筑。
二、整治重點
(一)同一建筑有兩個及以上業主、使用人,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明確統一管理人對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的,未明確各自消防安全責任。
(二)違規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電動自行車或者蓄電池違規在建筑內停放或充電;公共區域電氣線路絕緣老化、私拉亂接。
(三)建筑外墻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違規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
(四)屋面、地下室等區域使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搭建臨時用房;違規設置群租房。
(五)豎向管井和電纜橋架未按要求進行防火封堵;電纜井內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
(六)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七)室內消火栓、自動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機械防排煙系統等損壞、停用或者達不到正常工作狀態。
(八)高層商住混合體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樓梯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
三、整治時間
專項整治從2022年7月起至2023年6月底結束,總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自檢自查階段(2022年7月19日-7月31日)。各單位圍繞整治重點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工作,對所有整治范圍內的高層建筑進行全面檢查,現場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檢查表》(附件2),對查出的風險隱患建立《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清單》(附件3)。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8月1日-11月30日)。各單位在前期自檢自查的基礎上狠抓隱患整改,師市公安局牽頭成立檢查組對轄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情況進行系統的檢查,對存在的突出風險隱患進行集中整治,有效管控重大火災風險,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
(三)鞏固階段(2022年12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定期組織對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不斷鞏固治理成果,總結固化經驗,推動形成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長效管理機制。
四、責任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師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本行業(領域)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一)公安部門。牽頭開展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督導檢查等工作,重點對高層建筑業主或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指導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規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二)工信部門。指導督促通信運營商對高層建筑內通信設施設備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三)民政部門。督促社區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高層建筑排查檢查。
(三)住建部門。加強高層建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源頭把關;推動高層住宅小區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墻外保溫、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改造;加強和改進既有高層建筑改擴建、內部裝飾裝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監管。
(四)商務部門。督促高層建筑內商貿企業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火災防范措施。
(五)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高層建筑中的消防產品質量問題源頭管控,依法查處不合格消防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
(六)城市管理部門。做好高層建筑屋頂平臺違章建(構)筑物和高層建筑外墻廣告牌、外裝飾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七)電力公司。加強對高層建筑輸配電設施和線路火災隱患排查治理,開展安全用電知識宣傳提示。
(八)燃氣公司。做好高層建筑燃氣管道敷設、燃氣具使用環節的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九)消防救援隊伍。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強化實戰演練,做好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整治措施
(一)集中組織排查。按照“社會單位自主查、專家團隊集中查”的工作模式,各單位要圍繞突出風險情形,逐棟建筑開展消防安全自檢自查,建立建筑底數臺賬和問題清單。師市公安局要組織住建、應急、電力、燃氣等單位進行抽查。
(二)嚴格問題整改。針對排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高層建筑業主或管理單位嚴格落實整改。能夠當場改正的隱患問題,要求當場整改完畢,不能當場改正的,要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時限,安排專人跟蹤督辦。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由師市公安局按程序報請師市掛牌督辦。
(三)強化自主管理。各單位要迅速組織高層建筑業主或管理單位召開動員會,圍繞整治重點開展自查自改,對于消防重點單位要指導其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要合理利用社區網格化管理機制,發揮網格員、單元長、樓棟長等網格力量,做好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提示。
(四)提升應急能力。各單位要督促指導高層建筑業主或管理單位加強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隊建設,提高應急自救能力。加強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單位與消防救援隊伍聯勤聯動機制,提高火災處置效率。
(五)加強培訓宣傳。各單位要利用各類媒體平臺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廣泛宣傳高層建筑火災危險性和逃生自救知識,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電工等重點崗位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設施設備操作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師市公安局要牽頭成立師市層面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各單位結合實際成立相應專班組織機構,各級專班要建立會商研判工作機制,定期對排查出來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把脈會診”。
(二)嚴格督導問責。各單位、有關部門要加強過程監督和責任追究。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特別是重大火災風險隱患,經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要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規要求嚴肅處理,造成火災事故發生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單位分別于7月24日前、7月31日前將工作部署情況和《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清單》報師市安委會辦公室。
從8月份起,每月25日前上報隱患整改情況清單。2023年6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聯 系 人:孫其遠
聯系方式:18197551912 6359110(傳真)
郵 箱:419568483@qq.com
第一師阿拉爾市安委會辦公室
2022年7月19日
各團場(鎮)、街道辦、經開區安委會、師市安委會各成員單位:
為深刻汲取近年來高層建筑各類火災事故教訓,按照《關于開展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的通知》(新兵安委辦發電〔2022〕9號)要求,師市將于7月19日起開展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圍
師市轄區高層商住混合體、高層住宅、高層公共建筑。
二、整治重點
(一)同一建筑有兩個及以上業主、使用人,未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明確統一管理人對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實行統一管理;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的,未明確各自消防安全責任。
(二)違規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違規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燃氣管線、燃氣用具的敷設、安裝不符合相關安全技術標準;電動自行車或者蓄電池違規在建筑內停放或充電;公共區域電氣線路絕緣老化、私拉亂接。
(三)建筑外墻采用易燃可燃保溫材料;違規使用聚氨酯、聚苯乙烯等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
(四)屋面、地下室等區域使用易燃可燃夾心彩鋼板搭建臨時用房;違規設置群租房。
(五)豎向管井和電纜橋架未按要求進行防火封堵;電纜井內電氣線路敷設不規范。
(六)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和消防車登高操作場地。
(七)室內消火栓、自動滅火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機械防排煙系統等損壞、停用或者達不到正常工作狀態。
(八)高層商住混合體住宅部分和非住宅部分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樓梯設置不符合規范要求。
三、整治時間
專項整治從2022年7月起至2023年6月底結束,總共分為三個階段。
(一)自檢自查階段(2022年7月19日-7月31日)。各單位圍繞整治重點認真開展自檢自查工作,對所有整治范圍內的高層建筑進行全面檢查,現場填寫《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檢查表》(附件2),對查出的風險隱患建立《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清單》(附件3)。
(二)集中整治階段(2022年8月1日-11月30日)。各單位在前期自檢自查的基礎上狠抓隱患整改,師市公安局牽頭成立檢查組對轄區高層建筑消防安全情況進行系統的檢查,對存在的突出風險隱患進行集中整治,有效管控重大火災風險,堅決遏制火災事故發生。
(三)鞏固階段(2022年12月1日-2023年6月30日)。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定期組織對整治情況進行“回頭看”,不斷鞏固治理成果,總結固化經驗,推動形成高層建筑火災防控長效管理機制。
四、責任分工
按照“三管三必須”的原則,師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做好本行業(領域)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工作。
(一)公安部門。牽頭開展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工作。負責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協調、聯絡溝通、技術指導、業務培訓、督導檢查等工作,重點對高層建筑業主或管理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抽查;依法查處消防安全違法行為,指導公安派出所依法依規對居民住宅區的物業服務企業履行消防安全職責的情況實施日常消防監督檢查。
(二)工信部門。指導督促通信運營商對高層建筑內通信設施設備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三)民政部門。督促社區協助有關部門開展高層建筑排查檢查。
(三)住建部門。加強高層建筑消防設計審查驗收源頭把關;推動高層住宅小區因地制宜完善消防供水、外墻外保溫、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改造;加強和改進既有高層建筑改擴建、內部裝飾裝修工程的消防安全監管。
(四)商務部門。督促高層建筑內商貿企業加強消防安全管理,落實火災防范措施。
(五)市場監管部門。做好高層建筑中的消防產品質量問題源頭管控,依法查處不合格消防產品的生產、銷售企業。
(六)城市管理部門。做好高層建筑屋頂平臺違章建(構)筑物和高層建筑外墻廣告牌、外裝飾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七)電力公司。加強對高層建筑輸配電設施和線路火災隱患排查治理,開展安全用電知識宣傳提示。
(八)燃氣公司。做好高層建筑燃氣管道敷設、燃氣具使用環節的火災隱患排查治理。
(九)消防救援隊伍。修訂完善滅火救援預案,強化實戰演練,做好高層建筑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工作。
五、整治措施
(一)集中組織排查。按照“社會單位自主查、專家團隊集中查”的工作模式,各單位要圍繞突出風險情形,逐棟建筑開展消防安全自檢自查,建立建筑底數臺賬和問題清單。師市公安局要組織住建、應急、電力、燃氣等單位進行抽查。
(二)嚴格問題整改。針對排查檢查發現的問題要督促高層建筑業主或管理單位嚴格落實整改。能夠當場改正的隱患問題,要求當場整改完畢,不能當場改正的,要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時限,安排專人跟蹤督辦。對影響公共安全的重大火災隱患,由師市公安局按程序報請師市掛牌督辦。
(三)強化自主管理。各單位要迅速組織高層建筑業主或管理單位召開動員會,圍繞整治重點開展自查自改,對于消防重點單位要指導其根據工作需要聘請注冊消防工程師擔任消防安全管理人,提高日常管理水平。要合理利用社區網格化管理機制,發揮網格員、單元長、樓棟長等網格力量,做好日常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提示。
(四)提升應急能力。各單位要督促指導高層建筑業主或管理單位加強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隊建設,提高應急自救能力。加強供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單位與消防救援隊伍聯勤聯動機制,提高火災處置效率。
(五)加強培訓宣傳。各單位要利用各類媒體平臺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消防宣傳教育培訓活動,廣泛宣傳高層建筑火災危險性和逃生自救知識,提高群眾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對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電工等重點崗位人員的專業培訓,提高設施設備操作和應急處置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師市公安局要牽頭成立師市層面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專班,各單位結合實際成立相應專班組織機構,各級專班要建立會商研判工作機制,定期對排查出來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把脈會診”。
(二)嚴格督導問責。各單位、有關部門要加強過程監督和責任追究。對存在違法行為的單位和個人,特別是重大火災風險隱患,經責令整改拒不執行的,要按照《安全生產法》《消防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等法律法規要求嚴肅處理,造成火災事故發生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各單位分別于7月24日前、7月31日前將工作部署情況和《高層建筑重大火災風險隱患清單》報師市安委會辦公室。
從8月份起,每月25日前上報隱患整改情況清單。2023年6月20日前報送工作總結。
聯 系 人:孫其遠
聯系方式:18197551912 6359110(傳真)
郵 箱:419568483@qq.com
第一師阿拉爾市安委會辦公室
2022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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