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實施新冠肺炎疫情聯防聯控舉報獎勵制度的通告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責任”。為貫徹落實中央、自治區、兵團和師市重要決策部署,健全聯防聯控機制,發揮群防群治力量,全面做好八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防范摸排信息漏統漏登,本著對示范區廣大群眾生命負責和對社會負責的態度,經八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研究決定:自即日起,實施疫情聯防聯控有獎舉報制度。
一、舉報獎勵范圍
(一)凡來自低風險地區人員未向所在連隊(社區)或團鎮報告并刻意隱瞞相關信息,且未落實14天日常健康監測的行為;
(二)凡來自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未向所在連隊(社區)或團鎮報告并刻意隱瞞相關信息,且未集中醫學觀察14天的行為;
(三)凡利用疫情制造傳播謠言、煽動破壞法律實施、危害公共安全及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
二、舉報獎勵辦法
凡舉報一例,經八團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查實,且不在八團疫情防控辦公室掌握名單內和正在立案查處范圍的,給予500-2000元獎勵。
我們承諾為舉報人保密。對惡意舉報、誣陷他人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三、舉報獎勵方式
(一)舉報電話: 0997-4987235
18197520567
(二)微信公眾號留言舉報:關注一師八團官方微信公眾號,在公眾號后臺對話框里直接輸入想要舉報的內容+你本人的聯系方式。
(三)郵件留言舉報:發送“舉報內容+你本人的聯系方式”到“btyqfk@163.com”郵箱。
舉報獎金按舉報人提供方式落實。未盡事宜由八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八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
2021年2月5日